法律分析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和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受理第壹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和其他類型案件的權限範圍和具體分工。不同情況下管轄法院不同,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壹般來說,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有多個被告且被告所在地不同的,根據訴訟目的和內容確定。如有不動產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有撫養糾紛,可由原被告任何壹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具體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以去當地法院詢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壹條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