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
1、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2、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絡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
3、對重要系統和數據庫進行容災備份;
4、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軟件開發完成後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1、企業和開發公司在項目完成後需要確保交付和驗收的順利進行,包括雙方以什麽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是什麽等,這些都是需要明確的問題,最好經過書面確定;
2、交付驗收時雙方應做好知識產權的歸屬約定;
3、雙方在合作期間的所以商業文件、秘密等都應該保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泄露給第三方之類的協議。
4、APP開發經常涉及到升級問題,開發公司可以提供多長時間的售後服務,以及APP的維護升級問題都應該提前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網絡安全標準體系。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網絡安全管理以及網絡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國家支持企業、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網絡相關行業組織參與網絡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