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因唱《傳奇》被起訴300萬。
當時,傳奇版權人將王菲和毛寧告上法庭,索賠300萬版權費,很多人以為是李健的追討。眾所周知,《傳奇》是李健創作的歌曲,所以版權也應該屬於李健本人。但王菲在春晚表演了這首歌,讓《傳奇》這首歌家喻戶曉。很多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王菲的專屬歌曲。
歌手毛寧在後來的專輯中也翻唱了這首歌,於是《傳奇》的著作權人將王菲和毛寧壹起告上了法庭。聲稱他們未經許可演唱這首歌是侵權行為,並索賠300萬元版權費,很多人認為這是李健的追討。
但事實上,李健後來解釋說,這首歌的版權早在2008年就已經賣給了經營文化公司的老朋友孫友芝。他曾說:說實話,我寫傳奇,但幾乎沒拿什麽錢。卡拉ok給了我300多塊錢,我沒拿。我是歌手,不是律師,也不是社會活動家。我根本不在乎版權。傳奇翻唱版那麽多,幾乎沒有人打電話給我說要唱妳的歌。作為歌手,我希望唱的人越多越好。
檢察官實際上不是李健。
2010,王菲受邀出席春晚。有壹天,她給李健發信息:“我想在春晚上唱妳的傳奇歌曲,可以嗎?”李健滿口答應:“陪妳唱。”後來,王菲在春晚上翻唱了《李健傳奇》。出人意料的是,李健唱了壹首不受歡迎的歌。她壹被天後演唱,就紅遍全國。有壹段時間,
這首歌在街上回蕩。出人意料的是,沒過多久,王菲就告上法庭,聲稱自己多次演唱傳奇歌曲,要求賠償300萬元!當時王菲很迷茫。她認為這個傳說的版權不屬於李健。李燦怎麽會揀蘇她呢?於是她打電話給李繼安,生氣地問:“妳這是什麽意思?”李健停頓了壹會兒,問王菲發生了什麽事。王菲把壹切都告訴了,這時才恍然大悟。
原來,當李健很窮的時候,他發現民謠和傳說並不流行。為了維持生活,他把他低價賣給了壹個叫孫永誌的人。孫永誌取得版權後,發現王菲未經其許可演唱該歌曲,並舉辦演唱會牟利。壹怒之下,起訴王菲侵犯版權,索賠300萬。後來,經過李健的解釋,他們之間的誤會解決了。
合同上寫著:除了李健,其他人都需要孫永誌的允許才能唱這首歌。結果,李健很久都忘記了這件事。孫永誌在演唱會上多次看到王菲唱《傳奇》,賺了不少錢。但未經王菲授權,孫永誌不滿,遂起訴王菲,要求賠償300萬元。讓孫永誌驚訝的是,他最終拿到的版權費只有2250元。
優秀的李健。
經過這場風波,李健和王菲之間的友誼變得更加牢固。值得壹提的是,李健在成功之後,仍然保持著簡樸的生活方式。手機還是用的老諾基亞,房子還是租的,老婆還是老樣子。他幾乎把所有時間都花在音樂創作上,很少社交。在歌壇的歌手中,雖然李健的物質不是很豐富,但他的精神世界無疑是非常豐富的。
唯壹的爭議是他和他的妻子是丁克。對此,李健說:“我不希望我的孩子經歷我從出生以來所受的壹切磨難,我的基因也沒有那麽好,必須有人繼承。”此言壹出,輿論四起,指責不斷。不過,李健很平靜:“人們的話並不可怕。這是崔健說的。說得很好。人的口水淹死不了死人。”然後,堅持走自己的路。
今天,李健和他的妻子孟小北的生活仍然如畫。正如李健所說:“和妳在壹起的日子叫做時間,否則它只是壹個毫無意義的鐘擺。我壹輩子都在度蜜月。”真的很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