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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新聞侵權主要有哪些現象?請用真實案例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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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侵權,顧名思義,是指發生在網絡環境中的侵權行為。所謂網絡,是指“通過通信設備和線路將多個地理位置不同、功能獨立的計算機系統連接起來,以完善的網絡軟件(即網絡通信協議、信息交換方式和網絡操作系統)實現網絡中資源共享的系統。”網絡侵權行為本質上與傳統侵權行為相同,即行為人因自己的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和人身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及法律特別規定的對人造成損害的其他行為。

網民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民事權益,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壹)是對人格權的侵犯。主要表現為:

1.盜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犯姓名權的;

2.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肖像,侵犯肖像權的;

3.發表攻擊、誹謗他人,侵犯名譽權的文章;

4.非法入侵他人電腦,非法攔截他人傳輸信息,擅自泄露他人個人信息,大量發送垃圾郵件,侵犯隱私。日益發達的網絡在壹定程度上譴責了社會的不文明、不道德現象,但由於缺乏必要的法律規範,人肉搜索合法嗎?如何判斷網絡信息是否泄露?《侵權責任法》首次規定了網絡侵權責任。該條例後來明確了互聯網用戶和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並規定了處理原則,填補了互聯網侵害他人名譽權的空白。

(2)侵犯財產利益。基於網絡活動的便利性和商業性,通過網絡侵犯財產利益的行為屢見不鮮,比如盜取他人網銀賬戶資金,最典型的就是侵犯網絡虛擬財產,比如盜取他人網遊設備、虛擬貨幣等。

(3)侵犯知識產權。主要表現在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和商標權:

1.侵犯版權。如未經授權的數字傳輸他人作品、規避技術措施、侵犯數據庫等。

2.侵犯商標權。如在網站上使用他人商標,故意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網站是商標所有人的網站,惡意搶註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 * *互聯網用戶、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更詳細的信息可以提供更準確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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