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日前發布關於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來執行的。
1、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日前發布關於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
2、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3、據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些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4、同時,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應簽訂技術開發合同,並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相關事項按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及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執行。企業應在年度申報享受優惠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留存備查有關資料。
擴展資料:
對於汽車工業,委托開發是汽車研發的主要形式之壹。由於企業各種資源的限制,不可能同時開發管理太多車型,委托專業公司開發新產品已經顯示出越來越強的趨勢。委托開發不但能更好的利用社會現有資源,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還可以減輕企業負擔,集中精力抓好核心技術。
委托開發甚至委托生產正在成為汽車產業的壹個發展趨勢,因為委托開發不但可以以最短的時間推出新產品,而且還可以降低研發成本,獲得了知識產權,但對技術實力的提升幫助有限。
鳳凰網-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進行稅前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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