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著作權登記證書不同於商標註冊證和專利證書及專利登記薄副本,不能作為權利憑證使用,只能作為權利存在的壹種證據使用。
二、著作權登記證可以達到作品發表的類似效果。著作權法規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但我們都知道不是所有的作品都能發表,發表的作品需要具有壹定的思想藝術價值的作品。因此對於許多普通作者來講,作品發表或許是壹種奢望。因此,著作權自願登記也是實現作品確定權利歸屬的壹個簡易方式。因此,筆者認為,在沒有相反證據證明登記證書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不是作者的前提下,這些登記的權利人就是作者,進而能夠享有著作權。
三、著作權自願登記是作者保留著作權證據費用相對較低的壹種方式。在壹般情況下,手稿原件不壹定能夠完整的保存,而且其保留的證據由於是單方證據,很難被第三者認可證據的效力,因此在無相反證據的情況下,著作權登記是可以證明著作權的權屬的。
而著作權成立的證據除了上述登記之外,還有許多保留證據的方式,比如可以通過公證機構公證保留,第三方見證機構見證保存,也都可以保留上述證據。但公證保留著作權證據和見證保留著作權證據的費用相對較高,如壹份公證書的費用大概在2000-4000元之間,而壹份著作權自願登記的官方費用壹般在幾百元以內,因此對於廣大作者還是可以接受的。當然筆者認為還有更為簡潔低廉的方式,目前正在研究其可行性。
四、著作權自願登記可以涉及到著作權的變更、轉讓、繼承等事實。著作權自願登記不僅登記的是著作權成立,而且還包括權利變更、權利轉讓和權利繼承等法律事實,這些法律事實在進行登記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五、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的特殊性。計算機軟件作為作品,是按《計算機軟件登記條例》登記的,而且登記後給予重點保護。
重點保護的依據是《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幹政策的通知》第32條規定:“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規範和加強軟件著作權登記制度,鼓勵軟件著作權登記,並依據國家法律對已經登記的軟件予以重點保護。”
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爭議、軟件著作權糾紛時,《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著作權人主張權利的證明,因此,它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前提。
是軟件作品作為技術出資入股的前提。《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幹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件可以作為高新技術出資入股,但是壹般都要求權利人提供《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評估依據。
軟件著作權登記是權利人享有各項優惠政策的前提條件。登記人可以依據《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幹政策》,享受有關稅收、知識產權、投融資、產業技術、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幹的優惠政策。另外,取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後,可進行軟件產品登記和軟件企業的認定(雙軟認定),由此可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軟件著作權登記也是在我國境內合法經營或者銷售軟件產品的前提。
六、作品自願登記的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保護中心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保護中心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
七、軟件著作權的登記受理機關為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發證單位為中國國家版權局,申請人可委托當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具體辦理軟件著作權的登記工作。
八、關於自願登記作品的維權。經過自願登記的作品在維權時,如果對方不能提供相反證據時可以認定登記作品的著作權,但是由於著作權的特殊性,只要獨立完成即可享有著作權。著作權的存在可能不是唯壹的,因而著作權登記證書也不能排除他人獨立創作出相同的作品。因此仍需要作品登記人提供證據證明涉嫌侵權人知道或者了解權利人作品的證據,以證明模仿抄襲的行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