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專利制度中申請時間的確定是日為最小單位。
專利制度是依據專利法對申請專利的發明,經過審査和批準授予專利權,同時把申請專利的發明內容公諸於世,以便進行發明創造、信息交流和有償技術轉讓的法律制度。國際上通行的壹種利用法律和經濟的手段推動技術進步的管理制度。這壹制度的建立在於確認和保護發明人的智力成果,公開和利用最新發明成果,從而鼓勵發明創造,推廣和及早運用技術成果,促進國際技術交流,推進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專利制度的內容主要表現在專利法中。參見“專利法”。
其壹,通過對專利文獻這座寶庫中所蘊藏的技術信息進行挖掘,人們可以了解世界各國以及企業的科技發展最新水平,預測高新技術發展趨勢,分析潛在市場發展動態。從而選擇正確的技術創新方向和途徑。
其二,有效地配置資源,擡高技術創新的起點和水平,避免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
其三,尤其對於我國壹些實力較弱、剛剛起步的企業來說,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幫助他們迅速地進入該領域。
在開放的平臺上協作創新。被譽為臺灣IT業“教父”的施振榮在《再造宏碁》中提出——采取與本土企業合資的方式是跨越東西方文化與商業壁壘,實現華人企業國際化的壹條良好途徑。采取“專利聯盟”的策略是在當前知識經濟環境下,特別是中國入世後知識產權發展的壹個新思路。
積極引進外資。資本市場是技術創新和金融創新相結合的產物,也是連接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的紐帶。離開了資本市場的支撐,技術創新將會困難重重。隨著中國的市場的不斷開放,國際風險資本與信貸資本逐步註入,可以通過資源的超常規配置來激勵創新和培育新興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