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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放棄抵押房屋中夫妻雙方的產權

法律分析:1。首先,住房需要確權,產權是妳的。妳需要有房屋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住房貸款需要還清,不需要抵押。

2.如果房屋登記人是夫妻雙方的名字,需要辦理去除壹方名字的手續,到房管所辦理。

3.然後夫妻二人持上述三個房屋證明,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壹起去當地公證處對房屋協議進行產權公證,明確房屋歸壹方所有,然後雙方按手印,進行公證,領取公證書,進行保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第1065條男女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以夫妻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所欠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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