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刑法分則第二章危害公***安全罪中設置了14種死罪:(1)放火罪;(2)決水罪;(3)爆炸罪;(4)投放危險物質罪;(5)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安全罪;(6)破壞交通工具罪;(7)破壞交通設施罪;(8)破壞電力設備罪;(9)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10)劫持航空器罪;(11)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12)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13)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14)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三、 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中設置了16種死罪:(1)生產、銷售假藥罪;(2)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走私武.器、彈.藥罪;(4)走私核.材料罪;(5)走私假幣罪;(6)走私文物罪;(7)走私貴重金屬罪;(8)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9)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10)偽造貨幣罪;(11)集資詐騙罪;(12)票據詐騙罪;(13)金融憑證詐騙罪;(14)信用證詐騙罪;(1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16)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四、 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中設置了5種死罪:(1)故意殺人罪;(2)故意傷害罪;(3)強奸罪;(4)綁架罪;(5)拐賣婦女、兒童罪。
五、 刑法分則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設置了2種死罪:(1)搶劫罪;(2)盜竊罪。
六、 刑法分則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設置了8種死罪:(1)傳授犯罪方法罪;(2)暴動越獄罪;(3)聚眾持械劫獄罪;(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5)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6)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7)組織賣淫罪;(8)強迫賣淫罪。
七、 刑法分則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中設置了2種死罪:(1)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2)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
八、 刑法分則第八章貪汙賄賂罪中設置了2種死罪:(1)貪汙罪;(2)受賄罪。
九、 刑法分則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中設置了12種死罪:(1)戰時違抗命令罪;(2)隱瞞、謊報軍情罪;(3)拒傳、假傳軍令罪;(4)投降罪;(5)戰時臨陣脫逃罪;(6)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7)軍人叛逃罪;(8)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9)戰時造謠惑眾罪;(10)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11)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12)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