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證券類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從上世紀90年代發展至今,我國的證券類交易所已經構成了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兩部分。
場內市場有:主板(含中小板),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俗稱二板),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場外市場:我國的場外交易市場主要由銀行間交易市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券商櫃臺市場、等幾個部分構成。
中國銀行間市場由銀行間債券市場、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組成,參與交易的成員涵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信用評級公司、大中型工商企業等各類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俗稱新三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為其運營管理機構。掛牌的公司)為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連續標準交易,股東人數可以超過200人,接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統壹監督管理。
區域股權交易市場被定位於為省級行政區劃內中小微企業提供股權、債權轉讓和融資服務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全國***有36家區域股權市場。是我國股權市場的主體之壹,亦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促進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股權交易和融資,鼓勵科技創新和激活民間資本,加強對實體經濟薄弱環節的支持,具有積極作用。
二、股權市場體系
目前,我國股權市場包括壹級股權市場、私募股權市場、企業股權市場、區域股權市場等。
1.壹級市場,是企業進行股票發行的,以企業,券商、和申購股票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為主要參與對象的市場。這個市場是直接由企業將股份拋進市場的途徑,所以又可以稱為批發市場。
2.壹級半市場,顧名思義,介於壹級發行市場與二級交易市場之間。民間買賣交易還沒有上市的股票,以及股權證或上市公司尚未交易的內部職工股。壹級半市場是股份公司已經成立(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方式)但尚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交易,在此階段該股份公司的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的場所。
壹級半市場是個無形市場,投資者之間可在任意場地自由轉讓股份,股票存放在合法證券托管機構集中托管,股東轉讓股份以及投資者購買股票都通過證券托管機構辦理交割、過戶手續。在壹級半市場上的股份主要是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份。
3.企業股權轉讓市場,指有限責任公司在內部和外部協議轉讓其股份;上市公司市采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也可以依照法律在證券交易所場外通過協議轉讓股份的方式進行。
4.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包括設立的區域股權市場及其他由證監會批準的股權交易市場。
三、債券市場體系
目前,我國的債券市場形成了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市場、銀行間市場和商業銀行櫃臺市場三個子市場在內的統壹分層的市場體系。
交易所市場是債券交易的場內市場,市場參與者既有機構投資者也有個人投資者,屬於批發和零售混合型的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作為債券場外市場的主體,參與者限定為各類機構投資者,屬於場外批發市場;商業銀行櫃臺市場是銀行間市場的延伸,參與者限定為個人投資者,屬於場外零售市場。
1.債券市場的參與主體
債券發行主體包括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地方政府、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公司、非金融企業或公司等。
我國所有的投資者都可以通過不同形式參與到債券市場,投資主體包括人民銀行、政策性銀行等特殊機構、商業銀行、信用社、郵儲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含社保基金)、非金融機構等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我國的債券市場基本實現了債券登記、托管、清算和結算集中化的管理,相應的機構包括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上海清算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應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應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銀行間市場對應於中央國債登記公司,國債櫃臺市場實行二級托管制度,壹級托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二級托管在商業銀行。
我國的債券市場監管機構主要包括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對債券市場的監管體系可以分為債券發行監管、掛牌交易和信息披露監管、清算結算和托管監管、市場參與主體的監管以及評級機構等相關服務機構的監管等。
2.監管體系
發改委監管:企業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項目收益債券、四大專項債券、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可續期債券、創投企業債券及“債貸結合”等創新品種。在企業債項下還推出了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債券和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16個專項債。
證監會監管:公司債、可轉債、可交換債。
人民銀行監管:金融債。
財政部發行監管:國債、地方政府債、地方專項債。
全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發行: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資產支持票據、超短期融資券等。
上海、深圳交易所:私募債。
四、基金市場體系
基金市場是我國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了資本形成,堅持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基金分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兩個板塊。
1.公募基金市場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12月31日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國境內***有基金管理公司128家,其中,中外合資公司44家,內資公司84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13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2家。以上機構管理的公募基金資產合計14.20萬億元,再次突破14萬億元 。2019年2月底,公募基金規模首次突破14萬億元達14.29萬億元。
2.私募基金市場:
自2013年6月起,《新基金法》將私募基金正式納入監管範疇。2014年3月,《新國九條》頒布,規定經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直接自主發行基金。這份規定的出臺表明政府將大力支持私募基金的發展,私募基金也越來越被大家所認可。
證監會:截至2019年11月底,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45萬家。已備案私募基金8.13萬只,管理基金規模13.74萬億元,在從業人員管理平臺完成註冊的全職員工17.57萬人(其中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員工14.06萬人)。
在經濟轉型的背景下,國家鼓勵創新創業,股權創投私募規模高歌猛進,達到了7.35萬億,占私募總規模的61%左右,有力地支撐了實體經濟的發展。
五、產權市場體系
廣義的講,凡是交易企業及其他機構產權的市場都是產權交易市場。我國產權市場的交易品種主要包括兩類:壹類是可流轉的權益類產品,另壹類是實物及大宗商品。具體有:
1.經營性國有集體企業物權(行政事業 單位產權不允許轉讓,只可以改制)、知識產權;
2.行政事業單位物權、股 權、債權、知識產權的買賣和授權使用等;
3.金融類企業物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
4.其他各類性質企業物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
5.政府特許經營權、采礦權等政府公***資源;
6.林業產權;
7.環境產權;
8.文化產權;
9.不良資產;
10.農村土地經營權等。
以上眾多產權交易品種的廣泛交易,構成了我國多層次多樣化的產權交易市場。
從規範的產權交易市場來看,從20世紀80年代興起,歷經幾次限制、關停和規範發展,目前全國各地由各級政府批準建立的產權交易所有220多家,其中包括政府背景的30個省級產權交易所。其他多為省以下各級政府建立的地方產權交易中心。最近幾年,各地又組建了壹批專業交易市場,如知識產權交易中心、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林權交易中心以及金融產權、環境產權、文化產權等各類產權交易市場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