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說明
壹般來講,委培研究生在報考前要與自己所在單位簽訂壹份合同書,表明自己與所在單位的關系並保證在學成之後回所在單位服務,由此,委培研究生的報考者在被錄取後即可以獲得所在單位提供的經濟資助(全部學費或部分學費)並享受學習期間所在單位的基本經濟待遇(如基礎工資)。而在報考學校時,必須提交這份合同書的副本給報考學校的研究生部以備案,報考學校的研究生部則根據這份合同書將其確定為定向培養的類別。
委培研究生的在學待遇與非定向培養研究生沒有任何區別,即均為全日制研究生。但在大學或研究院所為研究生提供的獎學金、助學金、減免學費等方面的待遇則因為所在單位提供壹定的經濟保證而不再享受。應當指出的是,委培研究生在學期間所參加的科研項目的所有權(課題以及相應的知識產權)並由此可能獲得的經費甚至是獎金如果牽連自己所在單位的利益則需要與培養單位具體協商,但壹般情況僅為培養單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