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未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可以取得營業執照的無照經營行為;
(三)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無照經營;
(四)已辦理註銷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無照經營,營業執照有效期滿後未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
(五)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後方可開展的經營活動。單位或其出資人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遇到無照經營如何舉報(1)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即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無照經營。
1、無照經營是指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取得許可審批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2.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能是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監管和價格監督檢查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經批準後組織實施。
3.什麽是無證經營?無照經營是指未依法取得許可審批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無證經營有立法不完善、監管不力等復雜原因。為建立公平競爭規則,維護市場秩序,相關部門將依法取締無照經營活動,對經營者進行教育、罰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