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學歷落戶。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遷入本市定居: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國民教育同等學力及留學歸國人員。
2.本科及以上學歷者,不受年齡限制;本科及以下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
第二,大學生落戶。全國各地高校的學生都可以遷入這個城市定居。
第三,人才的引進和落戶。
1,專業人士落戶。凡是符合專業人才標準的,都可以遷入本市落戶。專業技術人才包括:參照《Xi市A、B、C人才認定細則》和《Xi D、E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認定的A、B、C、D、E人才;擁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或專有技術人員;獲得市級以上評優表彰的各類專業人才。
2.技能人才落戶了。凡是符合技能人員標準的,都可以遷入本市落戶。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賽十佳獲得者;省、地、行業技能獎獲得者、技術能手、技術標兵;具有首席技師、高級技師、技師的技術等級;具有高級和中級水平的;獲得市級以上評優表彰的各類技能人才。
第四,投資創業。凡在我市依法註冊並正常經營的市場主體,其法定代表人、從業人員和個體經營者均可遷入本市落戶。
5.依靠直系親屬落戶。本市戶籍人員可申請其直系親屬投靠落戶。直系親屬是指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六,安定下來。
1.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落戶。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均可遷入本市定居。
2、在本市居住並繳納社保人員落戶。凡在本市居住,在公安機關登記2年以上,在本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1年以上的,均可遷入本市落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所在地轄區的,應當在遷出前由本人或者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