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證明法律行為
(壹)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合同:標的額不足20萬元的,收取350元。標的額超過20萬元(含)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含)的部分,按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5000萬元(含)的部分,按收取;超過5000萬元不滿1億元(含)的部分,按 收取;超過 1 億元的部分,按 收取。按分段累加計算。 2.證明夫妻(婚前)財產約定、涉及財產分割的離婚協議、遺產分割協議、***有財產約定和分割協議,以及其他以財產分割為內容的協議,每件收費500元。 3.證明離婚、撫養、贍養、監護、勞動(勞務)、寄養、 遺贈扶養、解除收養關系、出國留學等協議,以及其他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協議,每件收費200元。 (二)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合同,按 照 證明合同(協 議)收費標準收取。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合同需出具執行證書的,根據申請執行標的額,按 照 證明合同(協議)收費標 準收取。 (三)證明遺囑,每件收取500元。 (四)證明聲明、保證、擔保、認領親子、解除收養、親子鑒定等單方法律行為,每件收取200元。證明自然人委托,每件收費300元。證明法人、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財務 報表、審計報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取500元。 (五)證明財產繼承、接受遺贈、贈與 ,按受益額比例分段累加計算:20萬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最低收取200元;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含)的部分,按收取;50萬元不滿500萬元(含)的部分,按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含)的部分,按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收取。證明單方贈與受贈的,減半收取。 (六)證明招標投標、拍賣等競爭性交易行為:標的額50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取1200元;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含)的部分,按收取;超過 1000 萬元不滿 5000 萬元(含)的部分,按 收取;超過 5000 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收取。以標段為計費單位,分段累加計算。 (七)證明開獎、抽簽,壹 個工作日收取 1200 元,不滿壹個工作 日的按壹個工作日收取。證明公司會議、 訂立公司章程等現場監督 類公證事項,每件收取2000 元。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壹)證明出生、生存、死亡、國 籍 、戶籍註銷、曾用名、住所地 (居住地)、學 歷 、學 位 、經歷、職務(職稱)、資格、無(有)違法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親屬關系、財產權、收 入狀況、納稅狀況、選票、指紋 等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每件收取 150 元。 (二)證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監護權、收養關系、撫養事實、 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 票據拒絕、 查無檔案記載,每件收取 300 元。 (三)證明資格、資信、房屋產權、股權、存款、法 人 經歷等,每件 收取 400 元。 (四)保全證據 l.保全證人證言、書證、當事人陳述, 200 元/小時收取,不足 30 分鐘的減半收取,超過 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2.保全物證、視聽資料, 400 元/小時收取,不足 30 分鐘的 減半收取,超過 30 分鐘不足 1 小時的按 1 小時計算。3.保全行為過程和事實, 600 元/小時收取,不足 30 分鐘的 減半收取,超過 30 分鐘不足 1 小時的按 l 小時計算。 4.保全電子數據, 600元/小時收取,不足 30 分鐘的減半收 取,超過 30 分鐘不足 l 小時的按 1 小時計算。 (五)證明財產清點、清算、評估、物品銷毀,申請人按照公證員 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復雜程度,協 商 收費。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壹)證明證書、執 照 、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 影印本與原本相符每件收取 150 元。 (二)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取 500 元。 (三)當事人辦理涉外公證時,要求同時證明該公證書的譯文與原文相符的,按 照 證明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收費標準 減半收取。四、依法辦理的其他事務
(壹)抵押登記,登記額 10 萬元(含)以 下 的,每件收費 100 元;10 萬至 100 萬元(含),每件收費 200 元; 100 萬元至300 萬元 (含),每件收費 300 元; 300 萬至 500 萬元(含),每件收費 500 元; 500 萬元以上,每件收費 800 元。 (二)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 計收,最低收取 200 元。代申 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三)保管遺囑,每件每年收費 30 元;保管與公證事項有關 的物品、文書、票據、憑證、有 價 證 券 等,根據保管要求、密級協商 收費。 (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文書:合同(協議)每件收費 300 元,其他文書每件 100 元。 (五)代辦登記、 認證,每件收取 100 元。 (六)提供公證法律咨詢,每 小時收取 30 元,不足壹小時的按 壹小時收取。五、擔任公證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由申請人和公證機 構協商收取費用。
六、翻譯費,提供英文翻譯、打印、校對服務,每千字符60元,不足壹千字符按壹千字符計算。其他小語種翻譯費,參照當地翻譯 協會標準執行。
七、公證書副本費,每 份 10 元,有 譯 文的加收 10 元。
八、 查詢公證檔案,每 卷 每 次 30 元。
九、未規定收費標準的其他公證事項和法律事務,比照最相類 似的項目收費,無法比照的, 由申請人與公證機構協商確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