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得專利證書後6個月內(以授權公告日為準),每件給予2000元的補貼,委托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國外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具有壹定規模分支機構的(上年度納稅20萬元以上),每件給予65438元+0,000元的額外補貼;
申請人可在獲得專利證書後6個月內(以授權公告日為準)申請資助,市知識產權部門按上述資助標準壹次性支付。
(三)首次申請發明專利的單位,在獲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將增加首次申請發明專利補貼3000元;
(4)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和在深圳設立的具有壹定規模的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分支機構(去年在深圳繳納的稅收在20萬元以上)代理在深圳申請發明專利,並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該機構獲得每件1,000元的補貼,每半年受理壹次。
國外發明專利申請資助的條件和標準
獲得國外發明證書後壹年內提出申請,按以下不同國家和地區標準給予壹次性資助。同壹專利每件最多可獲兩個國家或地區資助,同壹申請人(包括與同壹申請人隸屬於同壹企業或集團的企業、集團、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
(壹)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項資助5萬元;
(二)在其他國家或地區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項資助3萬元;
(三)在香港、澳門和臺灣省的發明專利授權,按照國內申請發明專利資助標準辦理。
Pct國際申請資助條件和標準
(a) pct國際資助申請應在獲得接收檢索書的通知(表格202)後6個月內提出(以公布日期為準);
(2)按照PCT規則提交了國際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經審查符合資助條件的,單位申請每項資助654.38+0萬元,個人申請每項資助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