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是不能走馬觀花。有壹些考生復習三遍法條,他怎麽復習呢?壹本重點法條導讀750頁,他就打個小算盤,每天看25頁,壹個月正好看壹遍,三個月復習三遍。但是他怎麽看法條呢?吃飯的時候等著上菜嫌無聊,把厚厚壹本法條導讀拿出來翻5頁,上廁所找不到報紙拿起法條導讀再來5頁,晚上睡覺的時候突然想起今天還有15頁沒看完,大腿壹拍、打開臺燈,15分鐘翻完15頁,然後心滿意足地對自己說今天任務完成了,這就叫自欺欺人,走馬觀花,這個沒有任何用處的,壹定要沈下心來,所謂重點法條就是常考必考的法條,必須壹條壹條“摳”。。
第三條,是不能迷信旁門左道。不少同學喜歡走捷徑,什麽活用排除法呀,看到選項裏有“必須”、“僅僅”、“只能”這些詞的時候就判定是錯誤選項呀,等等,這些都是誤導。比如08、09年都有幾個題目,四個選項裏全都含有“必須”或“只能”,妳選什麽呢?全選?不好意思,這是單選題。所以壹定要認認真真地掌握規律、方法,而不能迷信這些旁門左道。當然,答題技巧也是有的,精品班和最後的沖刺班裏面都有講到,講當妳山窮水盡疑無路的時候,怎麽樣柳暗花明又壹村。因為每年考試都會有妳從未復習過的知識點,這是很正常的,或者題目太難、時間太緊,沒辦法細細想。這個時候就要用到技巧了,猜也有猜的方法,拼也有拼的門道,在山窮水盡的時候想辦法實現壹個突破,提高“賭”和“搏”的命中率。不過這個都是最後沒辦法的辦法,妳不能壹開始就這樣想,那就完蛋了。
對於社會熱點的考察是最近幾年,尤其是2007年以後司法考試的壹個大的特點,具體而言,比如說在經濟法裏面,明年的房地產法可能是壹個熱點,包括房價調控、土地出讓、商品房預售等等,這都是熱點問題,司法考試的出題人絕對不回避熱點,這就是他們的殺手鐧。例如,2009年第四卷最後壹道論述題是考察信用卡,信用卡透支的問題現在是越來越嚴重了,很多銀行為了搶占市場不惜代價去發信用卡,盡管壞賬如山,盡管不良資產比率越來越高,他根本不在乎,他只想搶奪市場,銀監會、央行多次三令五申沒有用,很多文件都指出了這個問題,出題人不回避,用25分這麽大的分值考這個問題,實踐性很強,所以社會熱點問題肯定會考察。這就要求考生平時要多關註熱點,多看看新聞,看看新浪財經,搜狐財經,買買《南方周末》這些報紙看壹看。當然,不需要妳掌握那麽深,妳只要知道有這回事就可以了。
對於法本的同學,我們的建議是千萬不要掉以輕心,不要以為學了法本就上了保險,司法考試所考察的內容還是與院校的法學教育有壹定區別的。在具體復習過程中,在課堂上講壹些知識點的時候,壹些學法本的同學不認真聽,他覺得自己都知道了。其實他並不知道,他只知道皮毛而已,不懂得真正的本質,壹做題目就全露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