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 公司”作為產業化基地。進行“移動通信3G網絡塔頂放大器”的產業化實施,具體條款如下:
1、 甲乙雙方同意將該項目技術作價人民幣捌佰萬元;由甲方及參與研發人員提供技術服務,乙方負責產品化及市場營銷的實施。
2、 乙方每支付技術費人民幣捌萬元給甲方,將取得該項目的1%股權。乙方具體出資金額及控股比例,雙方另行溝通並簽訂合作合同書。本合作意向以甲乙雙方的合作合同書簽訂後同時生效。
3、 若乙方支付的技術費高於人民幣肆佰萬元,即乙方對該項目的控股比例高於51%,甲方不得對項目剩余作價比例進行再轉讓等處理;若乙方支付的技術費低於人民幣壹佰陸拾萬元,即乙方對該項目的控股比例低於20%,甲方有權獨自繼續對項目剩余作價比例進行再轉讓等處理。
4、 在合作意向書生效後,該項目所有知識產權屬甲乙雙方***同所有。甲方不得再對該項目的擴充版、升級版、變形版單獨轉讓,且對該項目的核心及相關技術負有保密的義務,違約將追究法律責任。
5、 甲乙雙方將根據具體情況簽署階段性實施計劃書。
6、 未盡事宜,雙方將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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