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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融資有哪些模式及其特點

項目融資有哪些模式及其特點如下:

1、模式:

(1)BOT項目融資,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特許權授予由投資人(壹般為國際財團)組成的項目投資公司壹定期限的特許權,項目投資公司負責建設,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利潤,特許期結束後將項目的所有權移交給政府,項目投資公司擁有經營權;

(2)TOT項目融資,即移交-經營-移交,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壹定期限的產權和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壹個約定的時間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和得到合理的回報,並在合約期滿之後,再交回給政府部門或原單位的壹種融資方式;

(3)ABS項目融資,是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撐的證券化融資方式,即以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壹種項目融資方式;

(4)信貸融資,信貸融資是利用信用籌措所需資金的壹種方式,包括國外信貸資金和國內信貸資金。

2、特點:

(1)至少有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資金提供方三方參與;

(2)資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項目自身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作為資金償還的保證;

(3)項目融資是壹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即如果將來項目無力償還借貸資金,債權人只能獲得項目本身的收入與資產,而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資產卻無權染指;

(4)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主要區別在於,按照傳統的融資方式,貸款人把資金貸給借款人,然後由借款人把借來的資金投資於興建的某個項目,償還債款的義務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經營的項目的成敗,因為借款人尚有其它資產可供還債之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十九條

國家完善擔保融資制度,支持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以應收賬款、知識產權、存貨、機器設備等為擔保品的擔保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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