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所說的投訴,是指消費者與經營者在日常消費中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發生的爭議。這時,他們可以請求市場監管部門解決爭議。消費者投訴時,應當按照平臺要求的格式如實填寫內容,並按照平臺和處理單位的要求提供電話號碼等有效聯系方式,以便監管部門在處理時及時與投訴人取得聯系。投訴由投訴人實際經營地或者住所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商務類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和通過自建網站或者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投訴由住所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對平臺內經營者的投訴,由經營者實際經營所在地或者平臺經營者住所地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根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具有處理權限的市場監管部門將在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理由,並告知投訴人。
以下是平臺不予受理的情況:
1.投訴事項不屬於市場監管部門職責範圍,或者行政機關不具有處理權限的;
2.法院、仲裁機構、市場監管部門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受理消費者權益爭議的;
3.非為日常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消費者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爭議的;
4.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投訴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被投訴人侵害兩年以上的;
5 .未提供《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壹款和第十條規定的材料;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