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審理小額索賠的時限

審理小額索賠的時限

小額糾紛訴訟第壹審適用簡易程序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三個月內審結。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小額糾紛訴訟有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兩種程序,兩種程序的審理期限不同。

1.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應當在六個月內審結小額糾紛訴訟。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2.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小額糾紛訴訟第壹審適用簡易程序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三個月內審結。

3.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中止訴訟的,中止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間,中止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不適用小額索賠程序的案件。

人身關系和財產所有權糾紛;

涉外民事糾紛;

知識產權糾紛;

需要評估鑒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鑒定結果有異議的糾紛;

其他不宜進行壹審和終審的糾紛。

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包括僅在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時間和方式上有明確規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糾紛、交通事故賠償和其他責任明確且僅在支付數額、時間和方式上有明確規定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六十八條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兩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 上一篇:武大知識產權博士
  • 下一篇:徐州的漢文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