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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別人的水印算侵權嗎?

如果去掉別人的水印不屬於商業目的,屬於侵權但不予追究。對圖片著作權人的名譽或財產權利造成損害的,將予以追究或處罰。民不告官不究是民事行為,是否追究由圖片作者掌控。版權的許可並不改變版權的所有權。通過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被許可人只是在壹定期限內、在約定範圍內、以壹定方式取得作品的使用權,著作權仍然屬於著作權人,不會導致任何權利瑕疵。

壹.侵權行為的分類

(1)按組成元素

壹般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基於自己的過錯直接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因此適用民法中的壹般責任條款。

特殊侵權行為:行為人沒有過錯,但根據民法的特殊責任條款或特殊民法應當承擔責任的行為。

(2)按侵權對象分

侵犯財產權:包括侵犯財產權和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侵犯人身權利:包括對他人身體和心理的侵犯。

二、侵權民事責任的特征

①侵權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不是道德責任;

(2)侵權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不是刑事或行政責任;

③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是財產責任;

④侵權責任主要是補償性的。

第三,侵權與犯罪

1.侵權是針對某人的民事違法行為;而犯罪則是違反國家保障的利益的規定,針對個人、社會或國家的違法行為。

2.兩者在主觀過錯上存在較大差異。侵權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通常只需要認識到自己的可歸責性,不需要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帶來的實際損害。刑法上的過失既要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可歸責性(違法性),又要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

侵犯版權的行為具體指: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對其作品進行復制、發行、表演、放映、播放、匯編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3.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保護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而采取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更改作品、音像制品等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制作、銷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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