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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香玉藝名不能用,豫劇大師常香玉為何不讓陳百玲使用小香玉藝名?

陳百玲,國家壹級演員,是著名豫劇表演藝術家“常香玉”的孫女,藝名小香玉。1982年17歲的陳百玲因出演《花木蘭》壹夜成名,常香玉夫妻發現陳百玲很有唱豫劇的天分,所以讓陳百玲改名為“小香玉”。但是常香玉在生前留下壹份聲明,將收回陳百玲對“小香玉”這個藝名的繼承權和使用權。

按照常香玉聲明上來看,她給陳百玲起小香玉這個藝名,希望陳百玲能通過上演《拷紅》《白蛇傳》《花木蘭》這三個節目,把常香玉的常派豫劇藝術流派形式繼承和發展下去。壹開始陳百玲下定決心會發揚光大常香玉的流派。

但是到1997年陳百玲就開始不按照之前所說的做了,常香玉曾兩次找陳百玲談話,陳百玲當時說的是現在時代變了,豫劇沒有發展前途,不可能照以前的模式表演。常香玉看到陳百玲壹意孤行,所以心灰意冷糾結再三最終決定收回這個藝名。常香玉壹生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人把她的常派唱腔傳承下來。

其實陳百玲並不是常香玉的親孫女,但是常香玉壹直把陳百玲當作親生的孫女培養,陳百玲看到這個聲明後,並沒有表示很吃驚,她表示壹直以來都很敬重自己的奶奶,不管是在藝術領域還是做人法則都深深影響著她。她還表示自己並沒有違背發揚豫劇的決心,她和奶奶的分歧更多是代溝的問題。

有關專家表示如果“小香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話那就可以收回,如果只是壹般的名字,那就不能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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