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辦理稅務登記的要求
1、納稅人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需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3、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也未經相關部門批準設計,應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的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4、有獨立生產經營權,且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應當自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5、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在全國實施三證合壹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壹證,提高市場準入效率,但是證明證件合並了,所有的信息並沒有***享,還需要企業去稅務局把信息補充完整才能納稅申報和發票申購。
擴展資料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壹、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個體)。
三、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個人合夥企業)。
四、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
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五、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加油站、個人合夥企業及已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個體工商戶)。
六、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