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人才安居辦法覆蓋範圍以外的高校畢業生,以個人名義申請租賃補貼由兩年延長至三年,標準不變。
3、在人才安居辦法認定的企業中新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申領每月600至1000元租賃補貼,期限5年。也可申請租賃30平方米公***租賃住房。
壹、千方百計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
1、各級政府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門路。政府投資的各類重點建設工程和項目,所需人員要優先從高校畢業生中錄用;
2、國有企事業單位補充新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對新增就業崗位,要優先錄用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3、推動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服務崗位,有空編的基層教育、衛生等單位要主動招錄高校畢業生。
4、實施“高校畢業生百校聯動就業活動計劃”,吸引更廣區域、更大規模、更多層次的招聘需求資源。增加工程碩士及重點學科、重點領域研究生招生數量。
二、促進骨幹企業及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
1、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
2、充分發揮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
3、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工作中,要引導企業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幹。
4、對符合條件並承諾年度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開展在崗培訓的,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在嚴格標準和程序的前提下,由就業專項資金予以適當支持。
5、承擔國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
6、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中心等公***服務機構;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三、切實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
1、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加強統籌協調,健全領導機構和協調機制,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嚴格工作考核和督查。
2、各級教育、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建立完善就業信息收集反饋機制,大力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3、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專項工作經費用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他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落實相關責任,形成齊抓***管的工作格局。
4、各高校要堅持主要負責同誌親自抓,逐級落實促進畢業生就業工作措施。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的跟蹤監測,及時並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
5、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宣傳,宣傳黨和政府對高校畢業生的關心,宣傳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好做法。
6、采取生動有效的教育形式,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行行建功、處處立業的觀念,自覺把個人理想同國家與社會的需要緊密結合起來,形成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
法律依據:
《關於江蘇省市區“三新”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發放實施細則的專題會議紀要》
第九條
引智計劃引進對象為外籍人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在國際知名企業或國際知名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金融等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二)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壹般應在海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創新創業人才。(四)其他急需緊缺的外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