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處罰來看,所涵蓋的違法事實,應當是對於壹些含有?特供?、?專供?等內容廣告的集中處理。
陳某的養殖場所出售的海鴨,上邊標註著?國宴用鴨?的字樣。(廣告禁用詞匯)但是在現場卻沒有提取到能夠證明上述宣傳用語的材料。而在相關的網上商店裏邊也同樣進行了這樣的違法廣告宣傳。
就此,海南萬寧市綜合執法局開出了40萬的罰單。針對於這樣的天價罰款,陳某方面已經進行了申訴,向當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通過對於當事人的了解,我們大體知曉了壹些消息。
第壹,之所以宣傳的時候使用?國宴用鴨?。
是因為有壹次展銷會上,他們的海鴨被壹家國宴級賓館看中,向他們提供過,所以後續在宣傳的時候,使用了上述說法。
第二, 獲利。
根據調查得知,從開始使用這種標註壹直到同年的10月份,才銷售了58只海鴨。銷售的價格是8000多元,但是違法所得只有560多元。
為了養鴨子,家裏住的還是瓦房,陳某壹年辛苦到頭,收入都不會超過兩萬元。家裏就指著賣鴨子掙錢。他們違法的事實確實存在,但是罰款和利益相差著實有點多。
違法所得指定是要沒收,而處罰也不能免除,只能是希望能夠減輕。如果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
那麽可以由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涉嫌虛假廣告宣傳,那麽應該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壹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在該案當中,認定本案無相關廣告費用。)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壹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還可以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壹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