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知識面——公平的前提
公平是指事情處理合理,不偏袒壹方或壹人,即參與社會合作的每壹個人都承擔應有的責任,獲得應有的利益。如果壹個人承擔的責任比他應得的少,或者獲得的利益比他應得的多,就會讓人覺得不公平。
也指按照壹定的社會標準(法律、道德、政策等)合理待人。)和正當秩序,這是制度、制度和重要活動的重要道德品質。公平包括公民參與經濟、政治等社會生活的機會公平、過程公平和結果分配公平。
正義就是正義,包括社會正義、政治正義和法律正義。公平正義是每個現代社會追求的理想和目標。因此,許多國家在盡可能增加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同時,非常重視機會和過程的公平。
意義
1,人離不開社會。壹個好的社會應該讓人們能夠穩定持久地合作,只有公平才能做到這壹點。
2.社會發展離不開人的發展。有了公平,社會才能為人們的發展提供平等的權利和機會,每個社會成員的生存和發展才能得到保障。
3,調動個人的積極性,每個人各司其職,各盡所能,各就其位,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如果沒有公平,會帶來人際關系問題,經濟問題,影響長期的社會秩序。
理論
經濟學中的公平:經濟成果在社會成員中公平分配的特征。經濟學中的公平是指收入分配的相對平等,即要求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不能太大,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需求。
公平理論是美國心理學家1965提出的。這壹理論的基本觀點是,人們的工作熱情不僅與個人報酬的實際數額有關,而且與人們對報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密切相關。
人們總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將自己的勞動成本和報酬與他人進行比較,判斷是否公平。公平感直接影響員工的工作動機和行為。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激勵的過程其實就是壹個比較人,做出公正判斷,並據此指導行為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