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發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強制許可的類型包括:(1)因專利權人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專利而給予的強制許可。(2)為消除或者減少壟斷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而給予的強制許可。(3)為公***利益目的而給予的強制許可。(4)為公***健康目的而給予的強制許可。(5)從屬專利(也可稱之為改進專利)的強制許可。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 九、 將第十三條改為第十四條,增加壹款,作為第二款:“合作作品的著作權由合作作者通過協商壹致行使;不能協商壹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壹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許可他人專有使用、出質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