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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離婚財產分割的房子需要交稅嗎?

離婚期間,財產被分割。後來拿到房子的壹方覺得繼續住這個房子不好,會選擇賣掉,另找地方住。這個時候賣房,會有人好奇稅費繳納情況。我給妳解釋壹下這些知識。

出售離婚財產分割的房子需要交稅嗎?

出售已分割成離婚財產的房屋是要交稅的。

離婚房產轉讓需要交稅嗎?

在房屋的壹般轉讓或贈與中,涉及的稅種主要有契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1.夫妻共有的房屋以產權歸* * *所有,原歸* * *所有的房屋產權因夫妻財產分割歸壹方所有,屬於房屋* * *的權利變更,而非現行契稅政策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所以離婚後對原房屋產權所有人不征收契稅。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1)離婚財產分割;

(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三)向負有直接贍養或者扶養義務的贍養人或者扶養人無償贈與;

(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後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離婚財產分割涉及個人贈與房產,土地使用權暫免征收營業稅。

3.關於所得稅的問題

(1)通過離婚和財產分析進行財產權利分割,是對夫妻雙方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轉讓離婚房屋取得的收入,扣除相應財產的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按規定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應的房產原值為初次購買房屋的全部原值及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方在房屋所有權中的比例。

(三)個人轉讓離異住房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擁有5年以上唯壹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稅[2009]78號文件,房產所有人將房產無償贈與其配偶時,雙方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於擁有房產的夫妻,壹方放棄的,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在離婚案件中,涉及將夫妻雙方名下的房屋或者只有壹方名下的房屋過戶到對方名下的,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可以將房屋過戶到對方名下,無需繳納相關費用。但在壹些特殊情況下,離婚的父母會把房子過戶到孩子名下,或者賣掉房子分割財產。這些情況都涉及到相關稅費的征收,比如根據(國稅發〔2006〕144號)的規定,個人無償贈與房產的,需要為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房屋過戶到子女名下時也要征收契稅。

該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房子賣不賣和是否離婚沒有必然聯系。不管是不是離婚,賣房都需要繳納稅費。並不是說離婚後就可以減免稅費。賣離婚財產分割的房子和賣其他房子的稅費有什麽區別?快來有專業律師為妳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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