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做水廠之前要先做好規劃,做好投資預算,找好水源、廠房。
選好水源(天然水、地下水、自來水等),根據水源去水利局辦理取水許可證;根據廠房選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
2.其次辦理水廠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SC認證”、“從業人員健康證”。
企業生產的產品需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提出申請,提交材料辦理“生產許可證”(即“SC”認證,原來叫“QS”)。工作人員需去當地衛生局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壹人壹證。
3.然後註冊企業,辦理營業執照。
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註冊企業/個體工商戶,攜帶相關資料去當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雕刻公章,去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4.根據生產規模和水源地建廠房
廠房應該在水源的最近距離建立,生產規模和水源定下來之後可以讓購買設備的廠家給生產車間做壹個布局規劃,水廠可根據規劃來裝修,盡量使廠房幹凈、寬敞。車間內要求是潔凈無塵地面,排水流暢,不得有積水。瓷磚上墻,多采用鋁合金門窗。
5.選定合適的生產設備
根據專業機構出具的水質報告,選購合適的吹處理設備。根據水廠的生產需要,購買滿足生產的灌裝設備。
6.建立化驗室
質量檢查是對自身產品的重要質量保障。出廠的水要化驗檢測水質,就是進行微生物指標的檢查,具體核查指標是細菌總數、大腸桿菌等。
水廠辦理的相關證件
土地審批手續、衛生許可證、取水許可證、生產許可證(QS)、環保許可證、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商註冊、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城市供水條例》
第十八條 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項目總概算應當包括供水工程建設投資;需要增加城市公***供水量的,應當將其供水工程建設投資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由其統壹組織城市公***供水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