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制定相關政策
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根據國家和地方的發展戰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文件,明確營商環境建設的目標和任務,提出具體的工作要求和措施。這些政策旨在優化審批流程、降低企業成本、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公平競爭等方面,為企業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政務服務。
二、監督政策執行
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對各級政府及部門在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確保政策落到實處,防止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和漏洞。同時,該機構還負責協調解決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促進政策的有效實施。
三、受理投訴舉報
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設立投訴舉報渠道,接受企業和群眾對營商環境問題的投訴和舉報。對於投訴舉報的問題,該機構會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通過處理投訴舉報,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營商環境中的問題,提升企業和群眾的滿意度。
四、開展評估和調查
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定期開展營商環境評估工作,對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營商環境建設情況進行客觀評價。通過評估,可以發現營商環境中的短板和不足,為政策制定和改進提供依據。同時,該機構還會開展相關調查和研究工作,深入了解企業和群眾的需求和關切,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支持。
綜上所述:
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通過制定政策、監督執行、受理投訴舉報以及開展評估和調查等多種方式,全面推動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這些工作旨在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平的政務服務,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第壹條規定: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規定:
國家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幹預,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發展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