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
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七條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條二人以上***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壹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壹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壹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妳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