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對公司名稱,到工商局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要取的公司名稱;
2.公司註冊地址,需提供辦公室租賃合同或產權證;
3.準備好所需材料,如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復印件、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所使用證明;
4.向工商局提交註冊所需的資料;
5.刻制公章,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制點辦理;
6.去銀行開基本賬戶,憑營業執照,去銀行開基本賬戶;
7.辦理稅務核銷和領購發票時,應攜帶營業執照和銀行賬號開戶證明到稅務局辦理稅務核銷和領購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