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權是域名所有者針對域名享有的各種權利,屬於知識產權的壹種,權利人對之享有使用、收益並排除他人幹涉的權利。域名也稱為網址,是連接到互聯網上計算機的數字化地址,代表著入網申請者的身份,是互聯網中用於解決地址對應問題的壹種方法。現代活動日益依賴於互聯網,爭奪網上的空間市場已經成為具有現代意識的實業家的商戰戰略。域名作為壹種在因特網上的地址名稱,在因特網蓬勃發展的今天,成為代表壹個單位形象的標誌,對域名和其他知識產權的法律沖突的研究
對於域名權屬於壹種什麽性質的權利,中國學術界有許多不同的觀點
域名權
,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認為域名權是傳統知識產權在網絡空間的延伸;認為域名屬於名稱權範疇;域名權是壹項新型的知識產權;還有的認為域名根本不具有權利屬性。域名定性為壹種新型的知識產權。根據如下:
域名是壹種識別性標記
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AIPPI)1992年東京大會認為,知識產權可分為“創作性成果權利”與“識別性標記權利”兩大類。相應地,知識產權的客體就可以分為創作性成果和識別性標記兩大類。顯然,域名就屬於識別性標記。識別性標記為知識產權所保護,壹方面是因為這些標記體現了創造性勞動,另壹方面是制止不正當競爭的需要。對於有學者提出域名缺乏知識產權的獨創性,或其創造性遠不如傳統知識產權中的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等說法,即使對於那些僅反映公司或個人名稱的縮寫字母,也有其特別的含義,域名是經過人的構思、選擇創造性勞動產生的,是人類的智力成果。域名發展至今,其構成已經不都是像通訊地址壹樣地機械,而是蘊含了創意,凝結了人的智力。
域名知識產權屬性
盡管中國學者在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特性上壹直存有爭論,但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有關論述中,專有性、時間性和地域性從壹開始就被確定為知識產權的特性,而域名正是具有這三個特性。
域名具有排他的專有性。由於域名是網上計算機的對應地址符號,因此同壹等級內域名具有事實上的惟壹性,當然也就只能由其註冊人專有,其合法持有人對域名在網上享有絕對的排他權,其專有性是十分明顯的。域名還具有時間性。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互聯網絡名稱及地域的管理:知識產權議題》的報告中建議,域名註冊應采取續展制而非終身制,期限屆滿後域名持有人如欲續展則應支付相應的重新註冊費用,如逾期不繳,則管理機構可以直接註銷該域名,其目的是為了制止某些域名搶註者出於投機炒賣為目的而任意囤積域名。這就使原本相對永恒的域名也具備了法定時間性。域名也具有地域性。有學者提出域名不符合知識產權有關地域性的要求,只要域名在某國的註冊機構進行了註冊,其他國家就不可能就同壹域名再次進行註冊。但是,隨著壹個多世紀以來大量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和雙邊條約的簽訂,知識產權的保護已不僅僅局限於國界為限的本國法律,而是向國際化發展。在地域上,域名不同於傳統知識產權的以國別為限,而是以網絡為限,域名只能在網絡這個載體上才能發揮其特殊的商業價值和意義,在網絡之外無法實現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