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作品照片的著作權人明確表示不允許刪改,不允許商業化,那麽妳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不知道妳為什麽寫自己的名字做宣傳。如果妳把別人作品的作者名字寫成自己的,把這個作品宣傳成自己的,那麽除非妳和原作者有約定(比如著名的羅必達定律在學術界被伯努利認可,但所有權是洛必達,也被戲稱為買來的公式),妳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侵占了別人的作品。如果妳沒有侵占別人的作品,說自己的作品不是自己的,只是用來推廣其他東西,那就要看版權人的解釋和妳在推廣什麽了。比如有些版權人會允許妳自用或者公益使用,但是不會允許妳用於商業。如果妳私自使用它們,妳肯定會被調查。再者,如果妳認為作品照片確實符合自己的意願和需求,可以和著作權人商量,獲得授權後使用。不管用什麽做宣傳,壹定要看宣傳效果,宣傳過程中不要有什麽突發情況。所以為了避免麻煩,妳要提前處理好版權相關的問題。如果妳覺得照片真的很合妳的心意,符合妳的宣傳主題,那妳就去找版權人,商量是買斷作品還是付費,以免宣傳過程中出現任何差錯,毀了自己的名聲。
在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知識產權的同時,也要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只要是相關行業的從業者,最好從妳的學位角度去思考。想想妳辛辛苦苦完成的作品。如果別人二話不說就用自己的名字,妳有什麽感受和感受?他們都是創造者。我們必須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意義,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並采取法律措施維護我們的知識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9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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