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指的是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後自行計算企業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
壹、申報流程
為了減輕您的工作量,提高申報效率和質量,請盡量采用便捷的網上申報服務。
網上申報的流程為:
登錄→填寫申報表和其他附報表格→審核校驗通過→上傳報表→申報成功
壹、登錄北京國稅網上納稅申報系統(2.0)
二、填寫申報表
請您按照申報系統提示的填寫順序填報相應的申報表和財務報表
申報表式樣請參見:“查賬征收-匯繳申報-模擬填報”。
三、提交申報
報表填寫完畢,並檢查無誤後,提交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可直接通過稅庫銀三方直接扣款。
四、網上申報要點提示:
(壹)2013年度匯算清繳,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網上申報,增加了以下報表:
1.《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
2.各分支機構財務報表;
3.各分支機構納稅調整情況表(表樣為年報表附表三);
總機構申報時,需要先填寫《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以下簡稱分配表),系統會根據分配表中填寫的分支機構個數自動生成相應套數的報表,例如,某企業有9戶分支機構,則系統自動生成9套報表,每套報表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納稅人必須進入每套報表填報。納稅人如果需要刪除和修改分配表中的分支機構,則需要先刪除對應生成的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然後由修改後的分配表重新生成新的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二)網上申報系統增加了校對,查賬征收企業(除分支機構納稅人外)未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將無法完成年度申報。
壹、、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哪些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外企適用)復印件(蓋章)
2、本年度(1-12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
3、上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適用)、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4、地稅綜合申報表(1-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12月)復印件(蓋章)
5、元月份各稅電子回單(蓋章)
6、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4個季度)復印件(蓋章)
7、總賬、明細賬(包括費用明細賬)、記賬憑證。
綜上所述,公司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在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
壹、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
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壹)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壹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