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填報說明
1.本表供按照核定征收管理辦法(包括核定應稅所得率和核定征稅方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按月(季)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使用,包括稅務機關依法指定的扣繳義務人。其中,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按收入總額核定,按成本費用核定,按支出折算分別填列。
二、表頭項目:
1,“納稅期限”:納稅人申報的“納稅期限”為公歷65438+10月1日至季(月)最後壹日。
年中開業的納稅人申報的“納稅期限”為當月(季度)第壹日至當月(季度)最後壹日,從第二個月(季度)起按正常情況申報。
2.“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頒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15位數字)。
3.“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證上的納稅人全稱。
三。具體項目填寫說明
1,第1行“收入總額”:按收入總額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應填寫此行。填寫本年累計收入金額。
2.第2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填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3.第3行“應納稅所得額”:填寫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 65438行收入總額+0 ×第2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
4.第4行“成本費用合計”:根據成本費用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應填寫此行。填寫本年各項成本費用的累計金額。
5.第5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填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6.第6行“應納稅所得額”:填寫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第4行總成本÷(1-第5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第5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
7.第7行“支出總額”:按照支出轉為收入的方法繳納所得稅的納稅人應填寫此行。填寫各項支出的累計金額。
8.第8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填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9.第9行“折算收益額”:填寫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折算所得=第7行總支出÷(1-第8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10、10行“應納稅所得額”:填寫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第8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第9行“換算收入額”。
第11、11行“稅率”:填寫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的稅率。
12和12行“應交所得稅”
(1)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填寫計算結果:
按其收入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的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第3行應納稅所得額×第65438行稅率+01。
按成本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的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第6行應納稅所得額×第65438行稅率+01。
應納稅所得額按支出折算的納稅人,應納所得稅= 65438行應納稅所得額+00×65438行稅率+01。
(2)征收核定稅額的納稅人,填寫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納所得稅額。
13,13行“所得稅減免”:填寫當期實際享受的所得稅減免,13行≤12行。包括過渡期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經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的其他稅收優惠。
14,14行“預繳所得稅”:填寫本年累計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15、15行“應交(已退)所得稅”:填寫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交所得稅= 65438行應交所得稅+02-65438行減免所得稅+03-65438行預繳所得稅+04;當15行≤0時,該行應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