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企業所得稅減免條件?

企業所得稅減免條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50號),對於非居民企業是否享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問題進行明確,文件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所得均負有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企業。因此,僅就來源於我國所得負有我國納稅義務的非居民企業,不適用該條規定的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為便於理解,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從小型微利企業所要符合的條件分析

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這是壹項新增加的稅收優惠項目,只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才能享受該項稅收優惠。那麽,小型微利企業到底要符合什麽樣的條件,才能享受減免稅優惠?具體界定標準在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進行了規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壹)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從《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可以看出,享受減免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主要從企業規模和營利水平兩個指標來判定,即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壹是註意企業所屬行業判定。

享受減按20%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必須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對於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將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優惠稅率。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其他企業是除了工業企業外的其他類型企業,包括服務企業、商業流通企業等。

二是不同行業判定條件不同。

1.企業從業人數。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得超過100人;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得超過80人。要是企業從業人數超過限制,也不能列為小型微利企業,也就無法享受減按20%的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2.企業資產規模。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得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資產總額不得超過1000萬元。要是企業的資產總額超過限制,同樣是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待遇。值得特別註意的是,企業的資產總額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全部資產,它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

三是關註企業年度盈利水平。

享受減按20%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不管屬於工業企業,還是其他企業,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均不得超過認定標準限制30萬元。要是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就不再屬於小型微利企業,也就不能享受減按20%的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這裏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

從上面可知,判斷小型微利企業的三個要素是: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企業雇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非居民企業是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機構均在國外,稅務機關要判斷非居民企業是否屬於小型微利就顯得非常困難。所以,對所有非居民企業納稅人實行統壹的所得稅稅率,不但是國際避稅與反避稅的需要,更能從法的高度防止非居民企業利用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進行避稅,從而從根本上達到公平我國各類企業間實際稅負的目的。

從非居民企業的概念及納稅義務分析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行以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制度,規定,我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其中的企業包括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依照本法的規劃分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依據是“註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標準”。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

(壹)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二)工廠、農場、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三)提供勞務的場所;

(四)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五)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非居民企業委托營業代理人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包括委托單位或者個人經常代其簽訂合同,或者儲存、交付貨物等,該營業代理人視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也就是說,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非居民企業是指按照我國稅法規定不符合居民企業標準的企業。居民企業負全面納稅義務,非居民企業只負有限納稅義務,這是行使我國稅收管轄權、維護我國稅收得益的需要,也是國際通行做法。根據我國稅收管轄權的要求,對居民企業來源於我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稅征稅,對非居民企業來源於我國境內的所得征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僅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既然非居民企業在境內只負有限納稅義務,即非居民企業僅是就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納稅,相對於負全面納稅義務的居民企業納稅人來說,對中國的稅收貢獻是有限的。對非居民企業稅收政策的區別對待的目的不僅是為了促使外國企業將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同時,也是為了維護我國的稅收利益和稅收主權的需要。以避免跨國納稅人利用國際稅收管理合作的困難和漏洞,故意違反稅收法規,采取種種隱蔽等手段逃避納稅義務。所以,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不適用該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也是情理與法理之中的事情。

從非居民企業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分析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不論其年應納所得額的多少以及從業人員的多少,壹律按25%的法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實際上,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對非居民企業也規定了不少優惠政策。

壹是稅收抵免。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二是收入免稅。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即允許非居民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將這些收入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三是稅率優惠。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及實施條例第九十壹條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減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所謂實際聯系,是指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擁有據以取得所得的股權、債權,以及擁有、管理、控制據以取得所得的財產等。從另壹面也說明,既然非居民企業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那小型微利企業也不得享受非居民企業減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等。

  • 上一篇: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熱點問題,財會人壹定要弄清楚!
  • 下一篇:廈門二手房交易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