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步驟
首先,填寫納稅申報表,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納稅人應於年度終了後45日內,依據財務報表自行進行納稅調整,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包括納稅調整項目、減稅項目、合營企業利潤分享、股息所得稅表等。),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納稅人還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和憑證;
3、經營活動的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納稅證明;
4.境內或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二是主管稅務機關受理並審核納稅人提交的資料。
1.主管稅務機關收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表或者扣繳稅款報告表後,發現信息(包括姓名、電話、住址、銀行賬號)發生變更的,納稅人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變更的依據;變更涉及其他部門的,納稅人需在相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移交變更依據復印件。
2、主管稅務機關對申報內容進行審核,審核數據包括稅目、稅率和計稅依據,計稅是否準確,所附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邏輯關系,是否進行納稅調整等。如在審核過程中發現錯誤,稅務機關應通知納稅人限期進行調整、補充、修改或重新申報。
3、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確定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和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額,或將多繳的企業所得稅予以退還或沖減下壹年度的企業所得稅。
第三,主動糾正申報中的錯誤。
納稅人必須在年度結束後的45天內提交納稅申報表。如發現申報有誤,根據稅法相關規定: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後,匯算清繳期內稅務機關檢查前,如發現申報有誤,可填寫《企業所得稅自查申報表》,主動向稅務機關申報更正錯誤,並根據調整表調整納稅人年度應納所得稅額和補退稅額。
第四,結清應納稅款
納稅人應在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年度應納所得稅額和應退稅額進行納稅。納稅人預繳的稅款少於全年應納稅額的,納稅人應當在4月30日前將補繳的稅款繳入國庫;預繳稅款超過全年應納稅額的,可辦理退稅手續或從下壹年度應納稅額中抵扣稅款。
第五,申請延期納稅。
A.當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洪水、火災、地震等。)發生,或者發生盜竊、搶劫等事故,給納稅人造成重大損失,極大影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災情報告或事故證明,可申請延期納稅。
B.因拖欠貨款或受國家政策影響,貨幣資金扣除應繳納的工資和社保費用後不足以納稅。納稅人應提供相關調整依據或欠費證明,申請延期繳納。
所得稅結算的會計處理
1.最終匯算清繳後,預繳的稅款從年度應納所得稅額中扣除,計算出的金額為正,說明企業應該補繳稅款。條目如下所示: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支付最終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3.調整未分配利潤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如果為負,企業將多繳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調整未分配利潤,分錄如下: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