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轄區內購房的公民,允許遷入本人戶口和直系親屬。需要的證明材料:房屋產權證、搬遷人員戶口本、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居民身份證。
以上材料準備充分後,直接向購房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按派出所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取得《居住證》後,將此卡帶回現居住地的戶口所在地居住證,最終落戶。★1,榮譽稱號人員入戶須知
凡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者,可遷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
所需材料:①家庭申請書(原件)②榮譽稱號或獲獎證書(省委、省政府及以上或成都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稱號或證書;難以認定的,由市控辦確認)(1份原件)③檔案管理機關的檔案審核記錄(復印件加蓋公章)④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1份原件及復印件)⑤住房證明(1份原件及復印件)⑤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或投靠時還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配偶無業的城鎮居民,需提供無職業證明,配偶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需要由人事、勞動保障部門進行調動,並出具成都市婺城區、高新區進入人員的聯系函(原件)。
★2.獲得科技成果獎人員入戶須知
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員,可遷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
所需材料:①入戶申請②科技成果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 ③進入成都五區、高新區人員的聯系信(自然科學由市科技局出具;社科由市人事局出具)(原件)④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⑤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⑤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遷或投靠申請第壹條。
★3.有突出貢獻者入戶須知
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可遷入本人戶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②資格證明(分別為1原件和復印件)③市人事局為進入成都五城區和高新區的人員出具的聯系信(原件)④戶籍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分別為1原件和復印件)⑤住房證明(分別為1原件和復印件)⑤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或投靠的申請同第壹條。
★4.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入戶須知
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可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戶口。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②資格證明(1原件及復印件)③市科技局出具的進入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人員的聯系信(原件)④戶籍證明及居民身份證(1原件及復印件)⑤住房證明(1原件及復印件)⑤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第壹條申請遷入或投靠。
資質不同
★5.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入戶須知。
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可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戶口。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申請書(原件);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③市人事局出具的進入成都五區、高新區人員的聯系信(原件);④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⑤房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⑤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遷申請。
★6.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入戶須知。
具有中級技術職務及以上資格或國家註冊證書的中級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可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遷入戶口。
所需材料:①入戶申請②職稱(註冊)證書(1份原件及復印件)③市人事局為進入成都五區及高新區人員出具的聯系信(原件)④戶籍證明及居民身份證(1份原件及復印件)⑤住房證明(1份原件及復印件)⑤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遷申請。
★7.在國外獲得學位的人進入國內的說明
出國留學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位者,可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戶口。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申請②學位證(1原件及復印件)③護照或居民身份證(1原件及復印件)④原居住地戶籍註銷證明(原件)⑤住房證明(1原件及復印件)⑤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或投靠申請同第壹條。
★8.本市有迫切需要的人進入家庭的說明
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公布的急需緊缺的技術人員、公務員、管理人員或有特殊技能和專長的人員,可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遷入戶口。
所需材料:①家庭申請(原件);②市級相關部門公告、招聘啟事(1份原件及復印件);③職稱證書(技師出具的1份原件和復印件);④進入成都五區、高新區人員的聯系函(公務員、管理人員由市人事局出具,其余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原件)⑤戶籍證明。
投資人員等
●9.家庭投資說明
非本市五區、高新區的中國公民或國外、境外人員在本市五區、高新區投資興辦企業,實際投資額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按現行匯率折算外資後計算,下同),可指定1人員遷入。實際投資額超過200萬元的,每增加1萬元結算65438+。
因在五城區、高新區投資入戶,申請未成年子女隨父母、夫妻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的,在戶口遷入滿五年後,允許申請;否則,戶口將根據投資條件遷移。
所需材料:①投資者本人申請(加蓋公章並由本人簽字)②投資者身份證(外國人須持護照,1份原件及復印件)③批準證書(外資企業)(1份原件及復印件)④企業營業執照(1份原件及復印件)⑤企業稅務登記證(1份原件及復印件)⑤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1份復印件1份各壹份)⑨本市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各壹份)⑨無職業來源證明。
▲10,納稅人入戶須知
非本市五城區和高新區的中國公民在本市五城區和高新區就業或開辦企業,連續三年向本市稅務機關累計繳納20萬元或654.38+0年內累計繳納654.38+萬元,可將納稅人或企業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入其戶口。
所需材料:①家庭申請②納稅證明(1原件及復印件)③戶籍證明及居民身份證(1原件及復印件)④住房證明(1原件及復印件)⑤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遷或投靠申請同第壹條。
●11.招商人員入戶須知。
不在本市五區和高新區的中國公民,在本市招商引資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五區、高新區外投資800萬元以上的,可將投資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戶口遷入(招商時間從2003年3月31日起計算)。
所需材料:①投資者本人申請(原件);②投資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③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④房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⑤本市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
轉移人員等。
◆12.省(市)組織人事部門公選、招聘、轉戶人員須知。
經省(市)組織人事部門選調、公開招聘、調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可以遷移戶口。
所需材料:①省(市)組織人事部門公選、公開招聘、調動通知(原件及復印件:1);②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③轉崗人員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1);④房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⑤
◆13.對省(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移交的分居夫妻的照顧說明。
因夫妻分居,經所在省(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辦理轉移(調動)手續,結婚滿5年或年滿30周歲的,可遷入戶口。
所需材料:①省(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的調動(流動)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②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③轉崗人員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1);④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⑤配偶的戶口本。
★14,新招工人入戶須知
退休人員、從農村招收的工人(包括輪換工)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以遷移戶口。
所需材料:①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錄用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②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③轉崗人員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1);④住房證明(含集體戶)(原件及復印件:1);⑤省(市)勞動部門出具。
大學畢業生
★15.關於高校畢業生到戶分配的說明
有本市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和無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優秀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可遷入戶口。
所需材料:(1)本市畢業生:(1)高校出具的畢業生派遣證明(報到證明)或未分配工作證明(原件);(2)戶籍證明(原件);(4)住房證明或戶口簿(含集體戶) (分別為1原件和復印件);(5)畢業證書(分別為65,438+0份原件和復印件);(6).(2)外地畢業生:①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派遣證明(報名證明)(原件);②戶籍遷移證明(原件);③校級優秀學生證書(優秀大學生頒發)(1份原件和復印件);④居民身份證(1份原件和復印件);⑤接收單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38+0份)⑦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⑧市人事局為進入成都五區和高新區人員出具的聯系信(外地學生)(原件)。
▲16,高校畢業生非農轉移註意事項
2003年3月31以後畢業的大學生,回鄉定居1年以上,每戶能耕種0.3畝以上土地,可以申請轉為農業戶口。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請的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③市人事局出具的派遣大學生證明(報到證)(原件);④鄉鎮國土所出具的按組計算人均耕地面積證明(原件);⑤鄉鎮村民小組同意證明。
退伍軍人等
◆17,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說明
所需材料:①搬遷通知書(原件);②師級以上政治部介紹信(原件);③軍官調動審批表(原件);④接收單位來信(原件);⑤配偶戶口簿(原件);⑤結婚證(配偶提供);⑤省(市)人事廳為進入成都五區、高新區的人員出具的聯系函(原件)。
◆18,復員退伍軍人(含士官)安置說明
所需材料:①區級以上民政部門通知(原件);②戶籍註銷證明(指地方入伍)(原件);③出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④投靠配偶安置的士官應出具結婚證和配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⑤各省(市)民政部門為進入成都五區、高新區的人員出具的聯系函(原件)。
◆19.隨軍轉移人員入戶須知。
副營級、技術等級11或軍齡15以上軍官家屬符合隨軍條件的。由省(市)組織、人事和勞動保障部門調動的,可以遷移戶口。
所需材料:①省(市)組織、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的調動(流動)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②省(市)組織、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為進入成都五區、高新區的人員出具的聯系函(原件);③人員調動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1);④軍官證。任命書(原件及復印件:1)⑤師級以上軍隊政治部批準入伍報到表(原件)⑤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⑤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
退休人員
◆20.由省(市)老幹部局安置的離休(退休)幹部入戶說明。
所需材料:①省(市)老幹部局安置通知書②市老幹部局為進入成都五城區、高新區人員出具的聯系信(原件)③離(回)假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⑤調入人員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1)⑤住房。
◆21.退休人員投靠配偶、子女的說明。
非本市五城區和高新區的離異(退休)人員,可將戶口遷入其要求在本市避難的配偶或子女。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申請書;②省(市)人事勞動部門為進入成都五城區、高新區的人員出具的聯系函(原件);③受托人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均為1);④親屬關系證明;⑤離婚(撤回)證明;⑤受托人的住房證明和戶口本。
投靠人事
▲22.指導沒有專業人員的夫婦在家中避難
凡結婚滿5周年,夫妻雙方年滿30周歲,且投靠方常住戶口在婺城區、高新區滿5周年,可投靠配偶(包括非農業人口投靠非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投靠農業人口,農業人口投靠非農業人口),均在戶口登記後登記為非農業人口。)
所需材料:①家庭申請(原件);②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③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④受托人的房屋證明、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⑤城鎮居民應提供無職業證明(失業證、失業證、就業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23.外地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的說明。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②受托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16歲以上人員)(原件及復印件各1)③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④受托人住房證明及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
▲24.外地非職業老年父母到子女家避難的說明
外地男性公民年滿60周歲、女性公民年滿55周歲投靠成年子女的,可以遷入戶口。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②戶籍證明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③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④住房證明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⑤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⑤穩定收入來源證明(原件)。
▲25.喪偶老人和父母雙亡未成年人投靠近親屬須知。
父母雙亡的孤寡老人和未成年人,經公證後其近親屬願意贍養或撫養的,可以遷入戶籍。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②受托人戶籍證明、身份證(16周歲以上人員)(原件、復印件各1份)③近親屬同意贍養撫養的公證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④受托人戶籍證明、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各1份)⑤被贍養人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證明(原件)
新生嬰兒等。
★26.有計劃生育指標的新生嬰兒入戶須知
所需材料:①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②計劃生育證明或準生證(原件);③父母的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④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65,438+0)。
▲27.對計劃外和超計劃生育新生兒的指導。
所需材料:①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②父母的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③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④申請人持上述手續到辦證中心或派出所登記,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出具《成都市計劃外嬰兒戶籍聯系單》,並將第三聯交計生部門。
▲28.非婚生新生兒入戶須知
所需材料:①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②父母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分別為1份);③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的證明(原件);④申請人持上述手續到辦證中心或派出所登記,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出具《成都市計劃外嬰兒戶籍聯系單》,第三聯交計生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第二聯交同級計生部門。
★29.國外出生嬰兒回國須知。
所需材料:①被撫養人或監護人申請書(原件);②嬰兒的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原件及復印件:1);③嬰兒在國外的出生證明(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④父母戶籍或出國前戶籍註銷證明(原件);⑤父母身份證明(護照或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0.收養兒童的指導
所需材料:①收養人申請書(原件及復印件65,438+0);②收養證明或收養公證書(經縣級以上公證處認證)(原件及復印件65,438+0);③收養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5,438+0);④被收養人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65,438+0)。
海歸、臺胞等。
★31,海歸恢復戶籍說明
所需材料:①本人護照(1份原件和復印件);②當地派出所原戶口註銷證明(原件);③住房證明(或戶口簿及親屬關系證明)(1份原件及復印件)。
★32.華僑回國定居須知
所需材料:①申請境外永久居留的人員須持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華僑回國定居蓉證》(原件)③住房證明(或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 (原件、復印件各1份)。
★33.臺灣同胞在大陸定居須知。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請定居批準通知書、臺灣省居民定居證明(原件)、住房證明(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4.港澳居民在內地定居須知。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請港澳同胞回鄉定居證明(原件)③住房證明(戶口本和親屬關系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5.本市居民取得外國國籍回國的說明。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請公安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原件)③房屋證明(或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1份原件、復印件)。
失業人員等。
▲36.非專業人員隨軍入戶須知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②入伍登記表(1原件及復印件)③就業命令(1原件及復印件)④師以上政治部兵役審批表(原件)⑤戶籍證明及居民身份證(1原件及復印件)⑤結婚證(1原件及復印件)⑤住房證明(原件)
★37.釋放勞動教養人員的請示
所需材料:①家庭申請(原件)②刑滿釋放、勞教證明(責任區民警簽字)(原件)③戶籍註銷證明(原件)④被信任人的住房證明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
▲38.農業人口結婚遷入須知。
本市獨生子女與外地人結婚的,配偶戶口可以遷入;有孩子的住戶可以遷壹個女婿的戶口;隨配偶申請避難的再婚人員,需要再婚滿5年,夫妻雙方年齡都在30歲以上。
所需材料:①戶口本申請書(原件);②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③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⑤鄉、村、組同意遷入的證明(原件)。
取消某人的戶籍
★39.死亡情況下註銷賬戶的註意事項
所需材料:①死亡通知書(或火化證明、居委會或村民小組證明)(原件);②戶口本(原件);③居民身份證(原件);④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5,438+0)。
★40.出國或出境銷戶說明
出國半年以上的人要註銷戶口。
所需材料:①護照或親屬申請書(原件);②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65,438+0);③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5,438+0);④代理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5,438+0)。
★41,軍隊戶口註銷註意事項
所需材料:①入伍通知書(原件)②戶口本(原件)③居民身份證(原件)
★42.逮捕和勞動教養後註銷戶口的說明
所需材料:①逮捕證或勞動教養通知書(原件);②戶口簿(原件);③居民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