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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員 孫啟明

孫啟明 原名小產,曾用名聘之。1899年(清光緒二十五年)出生於萊蕪柳行溝村。1915年考入泰安中學,不久輟學回家。1917年應聘任小學教員。1925年入股開辦油坊,後務農。1929年春加入中國國民黨。同年秋,任縣農民協會幹事。1931年秋,入鄒平鄉村建設研究院學習。後在中***萊蕪地下組織支持下當選為縣農民協會幹事長。

1932年加入中國***產黨,以國民黨員和農民協會幹事長的公開身份進行黨的地下工作,使農民協會成為中***萊蕪縣委的活動中心。在國民黨萊蕪縣黨部和縣政府財政局企圖斷絕農民協會經費時,堅決執行中***萊蕪縣委堅持農會存在,掩護黨的活動的指示,據理鬥爭,迫使當局定期撥發銀幣,鞏固了縣委的活動陣地。後在清算縣財政局長畢華橋貪汙案中發揮縣農民協會的合法作用,積極與中***地下組織配合,終於使山東省政府將畢解省關押,處罰軍棍,追回部分贓款。在對縣政府財糧科科長郝伯衡、縣法院法官喬某、縣聯莊總會會長張作平、張柏成的鬥爭中都有效地發揮了縣農民協會的作用。4年中在中***萊蕪縣委領導與支持下,為維護民眾利益,打擊貪官汙吏,東奔西走,不遺余力,壹時蜚聲縣內外

1935年劉伯戈、周茂森叛黨後,孫啟明與畢指南等人到山西絳縣隱蔽。

1936年,只身轉移去鄒平鄉村建設研究院,期間脫離黨的組織。抗日戰爭爆發後回到萊蕪。1938年1月帶領兒子和動員的青壯年參加徂徠山抗日武裝起義。2月,任八路軍山東抗日遊擊第四支隊駐萊辦事處主任。8月,當選以梁竹航為縣長的萊蕪縣縣政委員會副主任兼供給處主任。1939年8月,當選萊蕪縣民主政府縣政委員會主任兼民政科科長。

1940年當選萊蕪縣參議會參議長。1941年8月任泰山專署參議會駐會委員。

1944年1月任泰山專署民政科科長。1945年,中***魯中區委員會對其脫黨作出審查結論,孫啟明履行重新入黨手續。是年7月,在魯中區參議會上當選魯中行政公署政務委員會委員和出席延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47年,任魯中駐渤海辦事處第壹大隊大隊長。

1948年7月後,歷任泰山專署司法科科長、秘書主任。建國後,歷任魯中南行政公署水利局負責人,山東省水利局秘書主任、農林廳辦公室副主任、水利廳灌溉局局長。1959年後,在山東水利學院、工學院、農學院圖書館工作。

1984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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