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編自郭衛東《傾覆與再建:明中葉至辛亥革命的政治文明》
材料二 清政府利用20世紀初進行的“新政”,開始了財政方面的改革。1903年,清政府設立財政處1906年,清廷設立稅務處,準備在統壹稅權,主要是海關稅和常關稅方面做些工作。同年,清政府將戶部改為度支部,負責統管全國財政,統壹設立中央統管下的度支公所和財政公所,向各省派駐監理官……。
——摘編自郭衛東《傾覆與再建:明中葉至辛亥革命的政治文明》
材料三 南京國民政府在財政稅收方面明確提出了統壹財政、集中財權的政策主張,按照西方的財稅理論,改革舊稅制,著手新稅制的建設……。宋子文出任財政部長後,首先劃分了中央和地方財政收支系統,確立了南京國民政府的財政體制。為了防止中央與地方發生沖突,財政部於1928年1 1月間正式公布了劃分國、地稅收支標準案,基本上完成國、地稅收系統的劃分。
——摘編自張誌超等《民國時期(1912—1937)財稅改革問題對話》
(1)據材料壹概括指出,19世紀40年代前後清政府的財政稅收制度發生了怎樣的變化?並結合所學知識簡述其原因。(12分)
(2)據材料二、三指出,晚清政府和南京國民政府在財政稅收上分別采取了哪些措施?並結合所學知識簡述其積極影響。(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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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l)變化:從靜態的財政體系向動態的財政體系轉變;從以土地人口為基本的稅源(或農業稅)向商業稅轉變;從中央政府占主導向地方政府占主導轉變。(6分)
原因:鴉片戰爭等壹系列對外戰爭的開銷及戰後的條約賠款;太平天國運動的影響;中央集權的削弱;洋務新政的支出(如辦企業、教育、新軍)。(6分)
(2)措施:晚清政府:在中央設置財政處、稅務處、度支部等,試圖統壹全國的財政和稅收。(3分)
南京國民政府:按照西方的財稅理論,劃分了中央和地方財政收支系統,劃分國、地稅收系統。(3分)
影響:逐步理順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扭轉了自清末以來財權分散於地方的不利局面,為統壹全國財政和維護國家統壹奠定了基礎;客觀上有利於民族經濟的發展;推動了中國財政稅收制度向現代化方向的轉型。(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