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公告的規定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
二、納稅申報材料
納稅申報資料包括納稅申報表及其附件和其他納稅申報資料。
(壹)納稅申報表及其所附資料
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壹般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及其所附資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壹般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頁信息(壹)(本期銷售額明細)。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應稅服務抵扣項目明細)。
壹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確定應稅服務銷售額時能夠按照有關規定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其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需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其他情況不填寫附頁信息。
(5)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信息(四)(稅收抵免表)。
(6)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表。
2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所附材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頁信息(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可以在確定應稅服務銷售額時,從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並需要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其他情況不填寫附頁信息。
3.上述納稅申報表及所附資料樣本和填寫說明見附件。
(二)其他納稅申報材料。
1.已開具的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根聯。
2.符合抵扣條件並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抵扣聯。
按規定仍可抵扣並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統壹發票》抵扣。
3.符合抵扣條件並在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購買農產品取得的普通發票、鐵路運輸費用結算憑證復印件。
其他按規定仍可抵扣並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運輸費用結算單復印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完稅憑證及其清單、書面合同、支付憑證以及符合扣除條件並在本期申報扣除的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發票。
5.出具的農產品收購憑證或調查報告的存根復印件。
6 .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確定應稅服務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定,從總價和其他費用及其清單中扣除價款。
7.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納稅申報表及其所附資料是強制性的。其他納稅申報的要求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確定。
三、主管稅務機關應做好增值稅申報的宣傳和指導工作。
四、本公告自2013年9月13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6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北京等八省市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43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壹般納稅人)及其所附資料。
2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壹般納稅人)》及其所附資料填寫說明。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及其附送材料?
4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