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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紅字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嗎?扣款期是180天嗎?

請問紅字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嗎?扣款期是180天嗎?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目的是抵扣發票金額和進項稅額,當然不能抵扣。紅字發票未經認證開具,申報系統會自動轉進項稅。把紅字發票的進項稅填到申報表的進項稅轉列就行了。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期是3個月嗎?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期限是3個月吧?-不是,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期限改為180天。

2010 10 1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由90天延長至180天。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於調整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做出了上述調整。

據了解,近期部分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反映,目前90天申報抵扣期限較短,部分納稅人因扣稅憑證逾期申報無法抵扣進項稅額。東莞市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東莞申報納稅的壹般納稅人因增值稅專用發票逾期無法抵扣的情況不在少數,部分買賣雙方增值稅專用發票交接滯後,導致買方發票認證逾期。

“將增值稅發票抵扣的認證周期從90天延長至180天,在壹定程度上保持了整個抵扣鏈條的壹致性,既給了納稅人充分的申報抵扣時間,也在壹定程度上減輕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因此,這壹變化對納稅人來說是壹項利好政策。”該負責人表示。

通知中,除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2010 1之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道路和內河貨物運輸統壹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應當自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並在認證後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並明確實行“先比對後抵扣”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管理方式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在取得2010 1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後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證明抵扣清單(含紙質資料和電子資料)。

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方式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自填開之日起10、1後的第壹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符合稅法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不符合規定的不允許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期限是3個月吧?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2009〕617號)(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道路和內河貨物運輸統壹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以下簡稱“三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壹書”)。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期限在6個月以內。

妳好,

不可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期限從2010 1十月改為180天。

關於調整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

頒布日期:2009-11-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2003年以來,國家稅務總局陸續實施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90天扣稅期管理措施,對提高增值稅征管信息系統實施質量、督促納稅人及時申報發揮了積極作用。近期,部分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反映,現行90天申報抵扣期限較短,部分納稅人因扣稅憑證逾期申報無法抵扣進項稅額。為合理解決納稅人的實際問題,加強稅收征管,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取得2010 1之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道路內河貨物運輸統壹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自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並在認證後當月的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二、實行“先比對後抵扣”管理方式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取得2010 1日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時,應當自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證明抵扣清單(含紙質資料和電子資料)。

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方式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自填開之日起10、1後的第壹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3.取得2010 1 10 1之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道路和內河貨物運輸統壹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和海關繳款書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認證、申報抵扣或申請審核比對的,不得視為合法的增值稅抵扣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遺失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及相關規定,在本通知第壹條規定的期限內辦理。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遺失海關繳款書的,應當在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持申報地海關出具的相關完稅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抵扣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後進行審核,並將納稅人提供的海關繳款書電子數據納入審核系統進行比對。只有審核比對無誤後,才能計算進項稅抵扣。

五、本通知自201+00日起執行。已取得2009年6月5438+2月31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抵扣憑證的納稅人,仍按原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7號)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貨物運輸業稅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3]121號)附件2《增值稅抵扣管理試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貨物運輸業稅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電〔2003〕55號)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發票管理的通知》(國〔2004〕128號)第三條、附件1、《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審核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貨物運輸業若幹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88號)第十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進項稅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48號)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稅控制度的緊急通知》(國稅發[2008]117)第五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發[2009]83號)第壹條同時廢止。

六、各地要認真做好本通知的貫徹和宣傳工作,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

國家稅務總局

2009年11月9日

您好,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後,自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可以認證,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如果足夠當期抵扣,可以保留。保留沒有時間限制。只要企業繼續經營,就可以在以後的期間扣除。如果企業清算或註銷,未扣除的余額應作為進項稅轉出。

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從客戶的進項稅額中抵扣並計入輪胎入賬價值;

借入貨物-輪胎(輪胎價格+進項稅)

借出銀行存款等。

如果妳的公司購買電腦,電腦的進項稅也包含在電腦的入賬價值中,不需要轉出,因為妳根本沒有計算進項稅。如果外購材料在計算進項稅額後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則需要將進項稅額轉出。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可以抵扣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可以抵扣。

1,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抵扣聯要妥善保管,不能折疊,因為抵扣聯拿到稅務局認證抵扣時,要掃描認證密碼區,抵扣聯會影響認證效果甚至無法認證,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在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和計算進項稅額時,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而不抵扣。

3.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道路和內河貨物運輸統壹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抵扣聯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自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並在認證後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未在規定期限內扣除的,視為放棄扣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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