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雙方談妥房價並簽訂合同後,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過戶確認審批表到房管部門進行網簽,然後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新的測繪圖;
2.雙方攜帶(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托的評估公司申請鑒定;驗收後,由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並按評估程序支付評估費用。
3.雙方攜帶第(2)項資料到稅務機關申請繳納契稅;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開具契稅表,繳納契稅;申請繳納(或減免)營業稅和個稅,稅務機關受理後應認真審核,符合要求的應出具納稅表(免稅表);
4.雙方持第(3)項材料向房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房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支付取證費用。
擴展數據:
處理過程
1.購房資格審核(住宅)
2.網上簽合同
3.地稅部門核定契稅。
4.房屋發證大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提交材料
1.註冊申請原件(由受理窗口提供)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原房屋所有權證
4.網上簽的本地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
5.買賣雙方約定通過專用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當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托管證明原件;買賣雙方約定自行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當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原件。
6 .契稅完稅或減免稅證明原件
7.復議人數為+1,房屋所有權證上的房屋登記表和房屋平面圖中有產權人姓名。
8.其他信息:
(1)銷售住宅的,還需提供購房資格審查時申報的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戶籍證明等材料原件。
(2)已購買中央房產* * *且有住房轉讓的,還應提交中央單位在京已購公有住房變更通知書原件。
(三)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取得契稅完稅證明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出售。確需出售的,應當提交戶口所在地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滿五年的,需提交產權人戶口所在地的區縣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放棄回購權證明。
(4)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證明。
(5)標準價、優惠價需提交交房款證明原件或65年工齡證明。
(6)國有土地使用證(全產權)
(7)整塊劃撥土地或整棟建築物占用劃撥土地的,應提供劃撥土地轉讓批準文件。
(8)商業配套設施轉讓的,還應當提交原按照規劃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諾書。
身份證明
1.本市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證(未成年人申請房屋登記時可提供戶口簿);
2.外省市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證,未成年人申請房屋登記時可提供戶口簿;
3.軍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或文職幹部證,或士兵證,或學生證,或軍官退休證,或文職幹部退休證,或退休幹部榮譽證;
4.港澳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或居民身份證;
5.臺灣省同胞:臺灣省同胞往來大陸的護照、旅行證或者確認的身份證;
6.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外國長期居留身份證件;
7.外國人:經公證的身份證明或護照及外國人在華居留證明(無外國人居留證明的,提交中國公證機關出具的護照中文翻譯原件);
8.境內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可以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9.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經公證的工商登記證或法人或其他組織登記證,或批準該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立的文件,以及相關部門出具的該境外機構在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外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公司註冊文件應當在註冊地經過公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認證後的上述文件將不予驗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二手房銷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