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增加發票的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1.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頁面上的項目進行辦理;
2.進入事件處理界面後,點擊"發票"模塊;
3.進入發票主空間鉛虧界面,點擊“票種驗證”;
4.將頁面拉到底部,點擊“處理”;
5.這時頁面上會彈出壹個監控提示。選擇確定,點擊“下壹步”;
6.進入票種驗證主界面,勾選要遞增的發票類型,點擊下拉框中的“變更”;
7.在頁面中找到每月最大取票數量,輸入每月最大取票數量後要應用的“發票增量金額”;
8.增量數量錄入後,錄入企業從事業務後的具體經營範圍;預計年銷售額大概在後面後:輸入企業預計年銷售額;
9.核對數據後,點擊頁面右下角的“下壹步”;
10,頁面跳轉到“上傳附件材料”,不上傳直接提交即可;
11.提交成功後,頁面會彈出辦理成功的提示,等待稅務局審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第十條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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