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
為了繼續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科學化、精細化的管理要求,進壹步提高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各局)在2005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工作中,應圍繞“明確主體、規範程序、優化服務、提高質量”的工作要求,結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0號)(以下簡稱《匯算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匯算清繳管理工作。
壹、統壹認識、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將匯算清繳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各局應高度重視2005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工作,按照匯算清繳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統壹認識、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明確職責、協調配合,***同做好匯算清繳管理各階段的工作,將匯算清繳管理中的納稅咨詢服務、審核審批、受理申報資料的審核評估、重點稅源企業的收入分析和收入預測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切實做好對納稅人的宣傳輔導工作。
(壹)各局應將今年匯算清繳中涉及政策變化、審核審批規定、納稅申報的要求、相關的法律責任等主要內容及時宣傳到納稅人,使納稅人清楚地了解今年匯算清繳的各項要求及具體操作。
(二)各局應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區別不同規模、不同征收方式、不同行業和管理類型的納稅人,采用發放紙質宣傳材料、光盤、召開培訓輔導會、網絡等各種方式和渠道,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輔導,提高納稅輔導的效果。
(三)各局應進壹步建立和完善對納稅人的咨詢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網絡、咨詢臺、咨詢電話、首問責任制等方式解決納稅人在匯算清繳中反映的問題。
三、結合匯算清繳管理工作,落實對重點稅源企業以管戶為主的管理思路。
各局在匯算清繳工作中對重點稅源企業,壹要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召開重點稅源企業培訓輔導會,將今年對企業匯算清繳的要求和與重點稅源企業有關的政策變化及時傳達到納稅人;二要加強對重點稅源企業涉稅事項的審核審批工作,提高審批效率;三要及時了解掌握重點稅源企業的生產經營、納稅情況,做好收入分析和收入預測工作。
四、進壹步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涉稅審批的管理工作
(壹)各局在匯算清繳工作中應按照涉稅審批的相關規定對審批事項規範程序、明確條件、簡化手續、依法審批。
(二)各局對需報送市局審批的事項應認真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對審核情況和有關問題應在請示中列明。
(三)各局應提前做好對本市匯總(合並)納稅成員企業涉稅事項的審批工作,以保證匯總(合並)納稅企業匯算清繳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對需經稅務機關審批方可稅前扣除的項目,未取得稅務機關批復的,納稅人在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時壹律不得從稅前扣除。
五、加強對年度納稅申報的管理,提高企業匯算清繳質量。
(壹)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報送和填列
1、納稅人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核定征收納稅申報表》)。
2、在地方稅務機關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在向國家稅務機關報送紙質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時,應將在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的2005年度營業收入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單獨列示,作為稅務機關進行收入比對的依據。其中: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在《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壹“附註”欄處填寫;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在《核定征收納稅申報表》“納稅人單位公章”欄下方填寫。
(二)進壹步加強對查賬征收企業零申報問題的管理。
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時,其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金額均為零或收入總額減準予扣除金額為零的,應對其零申報的原因進行書面詳細說明,由法人簽字、加蓋公章後隨同《年度納稅申報表》壹並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報送。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零申報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確定納稅檢查的重點。
(三)對納稅人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進行納稅調整的,各局應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處罰。
六、加強對匯算清繳工作質量的考核
各局應將匯算清繳工作列入崗位責任制考核中,促進匯算清繳管理各項工作的開展和匯算清繳管理水平的提高;市局將對各局的匯算清繳工作情況和相關指標進行考核、通報。
七、匯算清繳工作報告和稅源報表的報送時間
各局應於2006年6月20日前將2005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報告和稅源統計分析報表報到市局(所得稅管理處)。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