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10日06時47分 來源: 中安在線-安徽法制報
出於報復,廣東籍男子李某在自己博客、QQ群及各大網站,到處發表詆毀、攻擊老東家的帖子,結果造成老東家實際損失50多萬。記者昨日從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獲悉,嫌疑人李某已被以損害商業信譽罪審查起訴。 網上罵老東家 李某原是安徽同誌地產顧問有限公司的員工,但不知為什麽,他離職後開始“恨”起了老東家,並“放話”要加以報復。去年7月5日,他跑到壹家網吧,用網名“欲哭無淚”發表了《我被同誌公司張勇忽悠的真實故事》壹文。次日,他又將此文發表在“地產維權QQ群”和其在新浪網的個人博客。 事隔壹個星期,李某的牢騷似乎還沒發完。在山東聊城,他登錄“合肥房產交易網”,用“欲哭無淚”網名,又發表了《同誌地產采用卑鄙手段恐嚇威脅員工》壹文。接著又在淮北市相山區某網吧,登錄“合肥房地產交易網”,用剛註冊的“jjgg”和“欲哭無淚”兩個網名,分別發表了《同誌地產大崩盤,人員出走三分之二》、《同誌地產反擊無能為力,虛畫餡餅為自己充饑》兩篇文章。 為了擴大影響,李某還幹脆將《同誌地產大崩盤,人員出走三分之二》壹文,轉貼到自己在新浪網開設的BLOG上。 客戶聞訊“退單” 據查,李某發表的帖子上網後,引起了巨大反響,其中,《同誌地產大崩盤,人員出走三分之二》壹文的點擊率高達2200余次。 由於李某發布的帖子均對同誌公司不利,甚至是惡意歪曲和攻擊,池州市青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看到該幾篇文章之後,發函終止了同誌公司代理銷售江蘇省灌雲縣水清木華商住項目。經審核,同誌公司因此損失近30萬元。 而淮北市億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開發商,在網站上看到了李某發布的相關文章後,亦發函給同誌公司,要求並最終確定將同誌公司已在代理銷售的其洪山路高層住宅項目代理費由2.5%降到1.5%。同誌公司此次又實際損失了24萬余元,預計間接損失還有80余萬元。 泄私憤玩過了 隨後,同誌公司向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報了案。2006年12月19日,蜀山公安分局將李某抓獲。 檢察機關審理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捏造並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同誌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壹條規定,應以損害商業信譽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李某罪名成立,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許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