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2021年度末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5%的,2021年末參保30人以下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參保企業,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2年,大型企業返還比例從30%提至5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至90%,預計返還5億元。
持續推行“無感智辦”,實現“免審即享”。
02“降”,實施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政策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23日,助力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03“緩”,實施緩繳社會保險政策
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緩繳社會保險費。2022年,將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等三項社保費政策延至年底,並擴圍至其他特困行業。
04“補”,實施穩崗補貼政策和壹次性擴崗補貼政策
對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企業社保補貼。
對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及旅遊會展服務企業於2021年4月起新吸納高校大學生實現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8000元的標準給予穩崗就業補貼,政策兌現由“越快兌”進行直兌。
對2022年1月1日起招用2022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的,給予最高1500元/人的壹次性擴崗補貼。
05“擴”,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的,可以按規定申領失業補助金。
06保障高校畢業生就業
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品質行動,繼續組織開展“活力紹興智引全球”招才引智專列等系列活動。
落實人才新政4.0版,對來紹高校畢業生發放見習補貼、求職補貼、安家補貼、房票補貼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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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落實創業貸款扶持政策
符合創業貸款申請條件的創業人員,最高可享受50萬元的創業貸款。對重點群體給予全額貼息。
對吸納高校畢業生、長期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人群就業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創業貸款並可按貸款合同簽訂日LPR給予貼息。
08實施托底幫扶就業行動
全年開發城鄉公益性崗位3000個,確保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1萬人以上、“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落實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政策。
09實施技能提升行動
繼續鼓勵企業開展技能培訓,企業技能等級認定中組織職工開展職業技能等級培訓,理論部分可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根據培訓類別和等級給予企業最高每人5000元的培訓補貼;
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按照職工學徒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補貼企業,補貼不超過2年。
開展定向培養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標準補貼企業,補貼不超過2年。
10實施留工培訓補助政策
2021年底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地區,可對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壹次性留工培訓補助,該補助同壹企業只能享受壹次。
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和失業人員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次數不超過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