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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壹次性獎金單獨發放如何繳納個稅?

法律主觀性:

為公司努力工作壹年後,大部分公司都有獎金獎勵這壹年裏為公司做出巨大貢獻的人。對於年度壹次性獎金,還必須繳納個稅。年度壹次性獎金如何繳納個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壹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由扣繳義務人在支付時按照下列計稅方法代扣代繳。(1)將員工當月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根據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壹次性獎金的當月,職工當月的工資收入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按照上述方法確定全年壹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額。(二)職工當月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按照本條第(壹)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額計稅,計算公式為:1。如果員工當月工資收入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壹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2.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壹次性獎金-當月工資收入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第三條規定:“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對於每個納稅人,這種計稅方法只是。很多人認為只有工資或勞務收入需要納稅,全年的壹次性獎金不需要繳納?那就錯了,因為工資裏包含了獎金,所以全年的壹次性獎金也需要交稅。但不是按照工資稅計算的,因為是壹次性獎金,所以不能按照工資稅計算。以上是年度壹次性獎金稅的計算方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

(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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