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經費是專項資金,是要專款專用的,而政府撥款的專項資金是不需要納稅的。要了解選舉經費來自國庫,而稅收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財政收入有壹部分歸地方所有,剩余部分需上繳國庫
選舉法第壹章第八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由國庫開支。也就是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因選舉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國家財政開支。
根據《國家金庫條例》的規定,國庫的基本職責有:(1)辦理國家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和留解;
(2)辦理國家預算支出的撥付;
(3)向上級國庫和同級財政機關放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4)協助財政、稅務機關督促企業和其他經濟收入的單位及時向國家繳納應繳款項,對於屢催不繳的,應依照稅法協助扣收入庫;
(5)組織管理和檢查指導下級國庫工作;
(6)辦理國家交辦的同國庫有關的其他工作。
稅收種類可以分為:
(1)流轉稅類: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
(2)所得稅類: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3)行為資源稅類:房產稅、印花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
(4)其他各種稅費:企業根據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教育附加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